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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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说明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振国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报告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反映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市委全面领导的政治自觉,充分彰显人大制度优势和特点,充分反映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充分展示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建言献策,推动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责任担当。谋划做好新一年人大工作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充分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对报告起草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省人代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充分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初稿。20202月上旬,分别征求了“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4月中旬,征求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416日,安雅文主任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部分委员、代表意见建议。4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讨论了报告(稿)。420日,报请市委常委会讨论,随后按照市委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提请本次会议的报告(稿)。

三、主要内容

报告(稿)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关于2019年主要工作,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回顾总结。是切实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反映人大常委会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坚决执行制度等方面的政治自觉和依法战“疫”的责任担当。二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立法的主导作用。反映在市委领导下,制定出台了《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两项地方性法规。三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期盼。反映在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以及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司法监督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及业绩。四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彰显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聚焦“母亲河”黄河运城段的生态保护依法作出决定;把握引领性、前瞻性工作导向,依法作出“关于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等;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五是积极开展履职活动,全面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责任担当。着重反映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及人大代表建功新时代履职风采。六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常委会“两个机关”建设的工作质效。同时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加强对人大制度和工作宣传。在回顾总结的同时,认真查找出立法、监督、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不足与差距。

第二部分关于2020年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和六方面工作任务要求。指导思想是: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认真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前提,以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牵引,以全面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为重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奋力拓展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六方面工作任务要求是: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更加自觉。常委会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等方面,依法工作,发挥作用。二是强化为民理念,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更加有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市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和盐池保护立法工作。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在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上更加主动。要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贯彻落实,听取审议政府关于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等多项报告;要紧扣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防震减灾等工作监督;要紧扣法律法规正确实施,重点对传染病防治法、预算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要紧扣司法公平正义,听取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听取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专项报告,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在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更加充分。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和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围绕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科学论证,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五是强化代表工作,在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更加用心。要强化组织引导和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学习申纪兰——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拓展代表活动平台,激励代表模范履职。六是强化使命担当,在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上更加努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理想信念、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和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同心同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以上内容请结合报告(稿)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