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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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 2020年5月13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12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我市一年来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收文后立即着手进行研究,按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进行分解落实。责成市食安办组织开展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抓好人大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创建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民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晋发〔201937号)和《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我市积极制订《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全市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市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持续改善民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促进放心消费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平台,列入2020年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研究部署, 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果业、畜牧等部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将卫健、教育、民政、城管、商务等也列入创建主体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和人大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分解为10项攻坚行动细化为30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对照创建综合评价标准,强化督导考核。实行高标定位、城乡同创,强力推进,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全域覆盖、多元参与”的创建格局,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聚焦重点难点,深化整治规范

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我市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遇到的问题,加强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监管工作制度和处罚规定,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监管不到位、监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以及因部分违法主体生产经营规模小、获利薄,起罚数额高、处罚难度大的问题,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起到效果。进一步依法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合理调动各方面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工作中紧紧抓住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饭桌、小食品店、幼儿园、烧烤摊点、街头小吃、食品批发户、农村流动“大蓬车”、网络订餐配送户等重点对象,粮、油、蔬菜、肉、禽、水产品、乳及乳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运输、餐饮消费、餐饮具洗消、餐厨垃圾处理等重点环节,严格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疏堵结合、打扶并举、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规划先行、提升业态、政策帮扶的总要求,做到抓常态、抓长效、抓长远,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把整规工作上升到“转型发展”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严防严控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事故。坚决依法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严格落实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信息共享

积极探索摊点规范管理,堵疏结合整治流动摊位,按照人流量分布、实际布局划定合适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早点售卖,并对参与试点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帮扶,早点店铺领取摊贩登记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推广“放心早餐点”,主要大类早点集中配送,既做到品类丰富,也有效保障食品品质,并实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情况的动态量化考核。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网络订餐智能化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研发网络订餐智能化监控系统,实现对入网餐饮单位的高效自动化监控,实时采集、保存和识别网络订餐平台所有目标商户的经营信息,全天候自动比对,能精准、快速、持续地识别出订餐平台上商家主体资格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整改。对不同平台、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入网餐饮单位的共性问题归类分析,形成大数据报告,开展高风险餐饮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有效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度。进一步完善“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行政执法、产品溯源、远程监控、投诉举报、检验检测信息公示等多项功能,开发完成网上行政审批手机APP,最大限度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零跑腿’”。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二维码追溯系统,消费者可通过查询终端和手机APP“智慧眼”扫描价格标签上的二维码,快速、便捷地查询蔬菜、熟食、糕点、面点和豆制品等食品的相关溯源信息。

四、结合创建动态,提升宣传效果

为全力推进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建、宣传创建,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我市积极完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务求宣传实效为主要原则,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理性的消费观念、各类专项整治成效、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典型案例等为重点内容。各监管部门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加强联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开放日”、编印资料等多举措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统筹协调主流媒体加强新闻宣传,通过市级各主流媒体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有力引导我市食品安全的健康舆论。利用《运城日报》、《运城晚报》、《市场导报》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着重围绕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发布食品安全工作新闻报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类谣言的澄清与辟谣信息,理性监督食品客观现状,通过多种互动方式不断增强公众体验感、认知度和防范意识。在基层党校、社区、农村文化礼堂等各类基层培训宣传阵地组织讲座辅导,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开好头、起好步,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