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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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书面)

—— 2020年5月13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2019)18号《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达书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在全面梳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牢固的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和履职自觉,克服松劲和懈怠情绪,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坚决打好检察环节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战。3月下旬经市院党组决定对全市7起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市院检察长和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履职督责谈话,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构建高效机制

坚持“一案三查”,做到“三个紧盯”、“四个不放过”,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精准打财断血、坚决做到除恶务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强化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在办案同时深挖彻查重点线索,全力实现打伞破网。近六个月,共移交线索4条。

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与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同步进行,对黑财收缴不到位的案件,坚持查扣显性“黑财”和深挖隐形“黑财”相结合,做到了重大案件坚持会商协调,通过细查非法利益流向,最大限度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做到惩治犯罪、打财断血同步推进。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移诉涉黑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资金2135.53万元,房屋118套,车辆73辆,其他财产28项;涉恶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资金人民币547.76万元,港币0.1万元,房屋13套,车辆364辆,其他财产21项;涉恶改普通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房屋1套,车辆5辆,其他财产18项。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团队

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案一团队”的办案工作机制,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在实践中锤炼才干,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庭审观摩1次,召开业务座谈会3次,努力培养全程打造能征善战的扫黑除恶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强化学习。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刑事政策学习、典型案例研究类案分析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刑事政策、法律法规、办案经验的学习掌握,全面提升办案专业化程度,同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教育警示、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履职自觉。

二是严格把关。坚持上级院对下级院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和不捕不诉审核把关的工作制度,截止2020331日对基层院办理的14108人涉黑恶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通过听取基层院具体案件汇报、坚持案件评查、汇总分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把握工作方向;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标准,强化举证责任,适时对基层院涉黑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业务指导、增强当庭指控犯罪的质效,使每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补齐短板。聚焦工作中发现的短板,检视存在的问题和形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整改,从而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效

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参与社会治理两手抓,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规范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章立制并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1、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对证据收集、固定和完善,使检察官及时了解和熟悉案件的证据和关键情节,并适时督促落实取证建议,确保侦查活动在程序和实体上合法,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近六个月,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13件 ,提出补强证据建议意见80条。

2、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主动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的法律监督,将“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约束作用,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5份,注重对检察建议内容的跟踪落实,目前已收到回复5条,切实做到从社会治理源头上堵漏洞、强监管。

3、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细做实释法说理工作,在坚持证明标准的基础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准确适用从宽制度,实现黑恶犯罪分子之间的分化瓦解,自愿接受教育改造的司法效果。2019年底单月各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34%,其中涉黑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42%。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斗争的阶段性特征,继续保持决战决胜的战斗姿态,做到决心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为服务运城社会稳定和转型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2、三个紧盯: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涉黑恶线索;紧盯涉黑恶犯罪。

3、四个不放过:情况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4、一案一团队:对涉黑和重大涉恶的重点案件都组成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队的三人以上办案团队办理案件。

5、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风险提示函。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