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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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职 发 言

—— 2020年8月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史 永 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同志提名我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党和人民包括在座的诸位领导和代表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这次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加倍努力,恪尽职守,为运城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司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人民法院接受人民赋予的权力,肩负维护宪法、法律的神圣使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我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中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履行法院党组决议和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运城经济社会进步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行使监督权。我一定坚决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始终将审判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尊崇宪法忠于法律。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切实树牢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不懈追求的目标,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要认真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三零单位”创建、平安运城建设、法治运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四是要担当作为积极履责。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多年来一直在省高院任职,主要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二年曾经在晋中中院挂职锻炼,随着社会进步、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各项要求的提高,以及工作岗位的转换,我的职责有所变化,但服务人民的宗旨不变,听党指挥的原则不变,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变。我一定积极支持党组书记、院长赵斌同志的工作,团结班子成员,引领全院干警,担当作为,敬业奉献,推动法院建设向前向好,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五是要踏实做人勤政廉洁。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自己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一定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深刻汲取反面教训,廉洁修身,敬业奉献,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动配合市委、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巡视督察工作,加强政治引领、严抓纪律作风,实现运城中院由乱转治、风清气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说明我还不具备任职的条件和要求,我也会接受并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不断学习,完善自我,以实际行动争取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