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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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 2020年8月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贾爱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6月份,执法检查组会同法律咨询中心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对市县联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贾爱珍的带领下,于629日-30日,先后深入夏县、临猗县、盐湖区部分商场、养老机构、医院、学校、社区、企业、消防救援大队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询问、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在全市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法规实施的总体情况

自2019年“一法一条例”修正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推动行业系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一是政府专题学习。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二是开展主题宣传。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的浓厚氛围。三是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我市人口大市、农业大市、市民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了“穿越生命线 消防总动员”亲子运动会、消防安全广场“夜校”,实施消防宣传“进集市、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进机关、进文物古建筑”,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法一条例”有效贯彻实施。一是领导带头落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在重大节日、活动及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工作。二是严密部署落实。市政府与13个县(市、区)政府、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22个行业部门签订了《运城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全部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推动消防工作成为常态。三是制度保障落实。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对山西金裕腾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和推进消防工作文件。

(三)强化基础建设

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一是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部署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确保满足辖区灭火救援和防火巡查任务需要。二是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责任,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消火栓1019个,有效提升了城市防御火灾能力。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今年市政府划拨了消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消防车辆装备购置专项经费3000万元,水域、防汛专用器材80万元,督促县级政府落实预算经费4000余万元,车辆装备专项经费900万元,全市经费保障达到历年来新高。

(四)强化重点监管

结合我市实际,聚焦风险精准治理,结合实情精准落实,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文物防护。针对我市文物大市实际,为13家国保单位安装了安防监控,为12家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非消防用电安装了电气火灾监控,连续两年部署开展了文博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力确保了全市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二是加强群防群治。针对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物流仓储等火灾薄弱区域,制定出台了遏制“小火亡人”八项措施,仓储场所严管严控九项措施。市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排查整治,整改火灾隐患,形成重拳出击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农村居民对“一法一条例”知晓率还不高,消防安全意识仍然比较淡薄,缺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还不够全面,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对消防设施熟练掌握和操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还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对操作人员培训力度还不大,安全经费投入还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消防站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

全市现有消防站18个(含4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化工园区小型消防站),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主城区应建消防站11个,现有消防站5个,且大都集中在市区东部,全覆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不够完善。比如新绛县消防站建在煤化工园区,距离县城近20公里,消防车到县城需要近半个小时行程。全市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布局优化亟待加强。

(三)消火栓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依据《城市消火栓建设标准》,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3686个,尽管经过市政府近年来快速推进,市政消火栓由原来的546个,增长为现有的1298个,但全市仍然缺建2388个,市政消火栓缺口较大,部分消火栓存在附件丢失、损坏、埋压、圈占、管径小、水压低等现象,如盐湖区目前市政消火栓数量522个,完好387个,每个间距都超过规定要求,严重制约了火场供水能力。

(四)消防车辆和装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商住楼、小高层住宅楼比比皆是,全市现有的执勤车辆大都是普通灭火救援车辆,缺少消防机器人、远程供水车、隧道救援等专勤类消防车,特别是高喷车、举高类消防车短缺严重,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处置高层火灾、化学灾害事故、自然灾害等“全灾种”救援任务的需求。同时部分消防车达到或超出报废年限,车辆安全性能严重威胁指战员人身安全;消防装备短缺,部分消防装备损坏需要维修,为消防员处置火灾救援事故埋下安全隐患。

(五)消防经费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大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晋财政发〔2012〕144号)文件要求,市本级今年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应为2400余万元,但实际不足900万元,我市经费预算落后于全省各市。

三、工作建议

(一)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火灾猛于虎,防患于未然,要创新工作举措,动员全社会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竭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理念,提高消防安全技能,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

继续强化对乡镇、农村消防安全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一法一条例”知识学习以及对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熟练掌握水平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优化消防站布局

政府要全面分析消防站、点的现状和不足,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优化提升我市消防站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布局,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四)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

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市政消火栓配建到位。在新区开发、道路提升改造、供水管网更新的同时,要把消火栓设置纳入规划设计重要项目任务,做到消火栓配建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将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和维护纳入联动范围,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快消防车辆和装备建设

全面打造现代化消防救援队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新型消防车辆和先进装备不足问题,根据需要及时添置高效能的消防救援车辆和专业救援装备,尽快补齐旧账,不欠新账,确保满足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作战需要。

(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

严格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中所明确的各项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对消防经费予以保障,同时,根据消防救援队伍任务需求,划拨专项资金,确保满足“全灾种”救援工作需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