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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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0年8月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审计局局长  王继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中共运城市委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全市减税降费50.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49亿元,支出68.56亿元,其中对县级财政补助支出3.11亿元,着力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6%、污染防治支出2.89亿元,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51.2%10.1%

——财政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网上购物”模式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面上线。简化预算编审流程,积极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1.27亿元、支出总量75.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4.74亿元、支出24.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8174万元、支出49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13.48亿元、支出67.6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情况下,市财政局加强统筹管理,强化政策和预算衔接,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财政管理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些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资金使用效益也需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出效率还不够高,提质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般公共预算中,年初预留13.34亿元未落实到部门单位,至年底下达10.23亿元,未下达3.11亿元;2019年安排的4项预算1.85亿元,未考虑年初累计结转情况,至年底又结转下年937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1.75亿元未能落实到部门单位和细化到具体项目。

2、部分项目资金仍未纳入绩效管理。预算调整、存量资金、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等安排的项目支出17.72亿元,未纳入绩效管理。

3、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较慢。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为80.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51.15%,在全省支出进度考核中,排名靠后;上年结转和结余在当年支出17.53亿元,至年底仍结转结余5.37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期限下达,其中:20172018两年129443.95万元,2019248946.67万元。

4、借出的财政资金未清理追回。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从非税收入专户中借出的3.14亿元,未采取有效清理措施,至今仍未收回。

(二)财政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

1、未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划分单位预算级次。市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级次未准确划分和管理,目前确定的一级预算单位为94个,是机构改革后市委市政府独立核算单位数的2倍,一级预算单位既有“条管”单位,又含科级单位和企业;日常管理中既没有要求二三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报领、核拨预算经费,也没有要求定期向一级预算单位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而是由预算单位直接向财政报送和提出支付申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数据不准。20个单位11.92亿元资产未纳入市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年报中的资产数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数相差39.07亿元;新增、处置国有资产审批监管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3、财政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违规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个人账户转款、有的单位设置会计机构但仍付费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办理会计业务等问题,监管不到位。

(三)预算分配不够规范,管理不够严格

1、未按规定程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市财政在向市人大报告的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中,未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亿元纳入市本级可用财力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报告支出安排情况,仅在附件的政策解读中作调入资金列入总收入。

2、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存量资金。2019年,市本级收回各部门存量资金和上年结转共计4.6亿元,当年安排使用2.83亿元,2.5亿元未按规定统筹用于重点领域,而是用于财源担保公司资本金1.5亿元、财信投资公司产业引导基金1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要求,今年我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采取“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方式,首次实现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85个单位能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注重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单位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刚性约束有待加强。3个单位财政收入411.71万元未应收尽收;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财政收入254.0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9个单位退回的款项49.98万元未退回国库零余额账户。

(二)项目绩效还需提高。18个单位20172018年项目连续结转,结存资金4315.84万元;28个单位77个项目预算2019年未执行完毕,结转资金1.92亿元;9个单位项目资金505.79万元改变用途;20193月完工的建筑面积6.19万平方米、总投资1.36亿元的惠民嘉园廉租房项目,因雨水污水无法排出、暖气管道尚未接通,已完工住房不能交付使用,国家惠民政策未落实到位。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5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涉及资金494.58万元;50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资金753.35万元;8个单位违规向单位会计、出纳或其他人员个人账户转款472.63万元,用于缴纳税款和单位支出;4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2887.87万元划转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3个单位违规授权支付1597.84万元;2个单位4个项目99.66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四)财务管理工作仍需加强。11个单位设有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仍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付费22.09万元;7家单位收入核算不完整,应计未计收入71.57万元;28家单位累计应收款项1.12亿元长期挂账,未得到及时清理,其中个人借款279.51万元。

(五)部分公职人员违规经营营运车辆。涉及公职人员107人,营运车辆222辆,违规享受燃油补贴资金781.76万元,此问题已移交市县纪委监委查处。

上述问题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边审边改”追回财政资金5987.19万元。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考验,审计机关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接收各级财政资金1.52亿元,接受社会捐赠资金6742万元,3家重点保障企业获得财政贴息贷款2.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及时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专项贷款投放机制,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疫情防控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3个县财政局未及时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下拨;二是防疫专项资金除市第二医院支付进度超过80%外,其他单位资金未使用或支付进度较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未落实参加防治工作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四是6个县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不及时,3个县财务手续不规范;五是山西焦煤集团运城盐化公司2849.01万元专项贴息贷款未使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迅速抓好整改,确保了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高效规范使用并发挥成效。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2019年第4季度和今年第1季度对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营商环境优化、转型项目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六稳”、“六保”和转型综改等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审计发现有些单位和县(市、区)仍存在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就业优先政策未严格落实。市本级及7县(市、区)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有5746人不符合条件;6县(市、区)补贴资金1824.7万元未使用。

(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不够。河津市未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1495.48万元;2个县债券资金闲置7758万元;13个县市区(含开发区)财政部门结存中央和省各类环保专项资金1.67亿元。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不到位。新绛县交通局拖欠账款170.53万元未清偿;无分歧欠款清偿比例未达序时进度,部分县清偿计划集中在6月份和12月份;市本级和2个县多报拖欠账款3071.38万元。

(四)重点转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市本级及7个县(市、区)19个项目进展缓慢;临猗县3个项目未按时开工。

(五)运城开发区及6个县(市、区)未完成省定招商引资项目2019年考核目标任务。

五、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统筹市、县两级审计力量,投入120余名审计人员,对全市8大类29项“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21.22亿元,抽查96个乡镇、768个村,入户调查2566户,审计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455个,涉及金额2.4亿元,向相关部门移送重要问题线索43起。主要存在以下七个方面问题:一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缺少统一制度规定,“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领取惠农补贴的现象普遍,补贴发放管理混乱。二是应纳入而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被层层转拨,导致管理层级和资金拨付环节增多、时间延长,加大了管理风险。三是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存在滞留延压问题。四是现金方式发放惠农补贴,造成截留、侵占、虚假发放等问题,增加了监督难度和风险隐患。五是违规申报或骗取套取惠农补贴资金。六是审核把关不严超范围发放惠农补贴。七是信息化管理不到位,基础数据不完整,影响惠农补贴发放效率和精准度。截至2020531日,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和发放7301.3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023.63万元、追回或减少(避免)损失3387.69万元、上交财政155.8万元;移送纪委监委的28件案件线索全部被受理,已办结17起,受到处理117人;移送主管部门的3件案件线索已办结2起,7家农机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相关部门出台办法或制度30多项,审计建议提出的建立“一卡通”发放信息平台现已建成运行。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此次调查,涉及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7大类38.51亿元资金。结果表明,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8个县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7个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未达到要求,4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未完成,2个县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3个县“畅返不畅”和村内道路硬化任务未完成;5个县部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县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34.79万元;芮城县终止PPP项目造成损失276.1万元;4个县的8个单位因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滞留专项资金4953.55万元;财政下达永济市的2016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长期闲置,资金未发挥预期效益。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效果。3个县部分厕所改造项目因配套设施不到位,不能正常使用;2个县垃圾收集、分类项目未发挥作用,项目涉及资金381.27万元;3个县部分垃圾中转站项目未正常运行和投入使用。四是个别县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绛县改厕工程标准不一,无施工详细资料,后期管护不到位;2个县项目程序不规范;垣曲县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五是4个县和2个生态环境局分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作推进缓慢。

六、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市直7所公立中职学校14个项目,涉及资金5418.12万元。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改善了学校环境和学生实习实训条件,提升了学校办学水平和实践教学质量,增强了学生对就业岗位的适应能力,为学生就业提供了保障。但存在4个学校擅自改变任务书建设内容、高级技工学校设备购置价格明显偏高、信息工程学校多付项目款、口腔卫生学校未按规定进度实施项目等问题。

(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缴审计情况。对市人防办20115月至2018年底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缴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8年间欠征、偷逃人防易地建设费12.13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213个项目欠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17亿元;二是未经人防审批的逃建人防工程项目168个,偷逃易地建设费5.38亿元;三是16个项目少建人防工程偷逃易地建设费5165万元;四是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偷逃易地建设费1.02亿元。上述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市直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了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构建了“四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框架,为全市信息化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摸清情况,规范管理,提出建议”的总体目标要求,重点对22个市直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的单位有信息系统58个,实际投入资金6117.09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缺失,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等问题;二是7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建设内容,工程进展缓慢;三是信息系统统筹建设不足,存在系统资源整合不到位和重复建设情况;四是部分信息化项目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单位信息化系统闲置。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改变了以往“凡投必审”的倾向,实现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提高政府投资审计的“聚焦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和项目开展审计。全年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9个,送审金额5.14亿元,审计核减6831.45万元,核减率13.3%。审计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仍存在不足。有2个项目部分单项工程未按批复进行招标;有1个项目初步设计未经审批;有2个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有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有2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二是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控制意识有待加强。有3个项目存在结算超概算的问题,涉及金额2924.05万元,截至项目完工,没有按照规定报原审批部门核定概算;1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24.08万元。三是违反基建财务管理规定行为时有发生。投资审计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6起问题线索,已移送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八、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有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有些是反复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机制不完善、预算缺乏刚性硬约束等,需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优化管理、提高绩效,推动源头治理。为此建议:

(一)切实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总结推广创新举措,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可操作性,抓好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用好用足中央优惠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财政等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库,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力度,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硬化预算约束,及时批复下达年度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等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绩效指标体系,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抓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加强过程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优先保障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压减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收回长期沉淀资金;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大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力度,让绩效管理范围更全面、落实更到位、约束更严格,真正使“每一分钱”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四)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在中共运城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强建优晋南市域中心城市为牵引,为拓展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智慧和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