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预算法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书面)

—— 2020年10月29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关于反馈<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运人办发〔202025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报告提出的5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研究,严格按照市人大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法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还不够。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为提高财政干部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和财政事业发展,2019年财政部门组织全市13个县(市、区)的财政局长赴省委党校,参加“全省县级财政局长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财政局机关领导、相关科室科长、各县财政局长等50余人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专题举办“运城市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自觉遵守预算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19年分五期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财务人员800余人次,进行《会计法》、各种税法和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培训宣传,分两期对全市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300多人进行税法和减税降费的政策宣传培训,努力打造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大力宣传减税降税政策,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人员共计6661人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网上知识竞赛。

(二)预算法执行还不够全面。一是决算草案未经审计部门审计。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程序提请人大审查和批准决算。针对反馈报告提出的意见,以后年度我们将督促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算草案编制,按规定程序提请人大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二是未按规定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中长期规划编制方面,中期财政规划是新一轮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受编制基础薄弱、项目库建设滞后、国家财政政策调整(如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等客观因素制约,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尚处于探索阶段。但从近两年的试编情况看,各预算单位基本都是采用简单的基数加增长的方法,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远未达到中期规划的要求和目的,导致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未能落实到位。今后财政部门将积极探索研究,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将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到位。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山西省作为首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省份,2017年起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我市从2017年开始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截至目前,全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已连续四年编制并上报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和预算约束力有待提高。一是预算编制细化程度有待提高。在编制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时,财政部门明确要求各预算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要按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每个项目要按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且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项目支出涉及多个部门和县(市、区),需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开展和推进情况再予以明确和细化,导致部分大额支出只是做了方向性或大类安排。以后年度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门会继续严格要求各部门认真测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要按功能分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对年初确实因工作实际暂时不能细化的项目资金,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及早确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和支出计划,对使用方案不能及时确定或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建议市政府适时予以调整,切实将大额支出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上。同时山西省财政厅正在全省范围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从2021年开始,财政部门将以一体化系统建设为契机,规范市本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倒逼预算部门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切实解决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够科学、细化及安排固化的问题。二是预算约束力有待提高。财政部门始终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预算执行中,除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应急救灾等紧急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四)预算编制人员专业性不足。针对部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专业性不足等问题,财政部门强化培训力度,2019年全年共举办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各类财务会计水平提升培训39期,共计9018人次,切实提高全市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五)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较为薄弱。一是预算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针对反馈意见提出方式方法比较单位的问题,今后财政部门将要求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根据不同的项目具体分析,选择适用的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二是绩效评价结果约束力不强、绩效目标管理比较粗放。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财政部门将把2020年重点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建议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安排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以安排。同时财政部门将本着“谁拨付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资金,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加强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实现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步批复。预算绩效管理是对预算制度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作,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试点工作,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做深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积极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努力实现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预算法的重大意义,继续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力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财政系统干部和各部门财务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增强依法理财能力,让预算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做实做细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财政部门持续强化预算管理力度,科学、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严格要求各部门认真测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要按功能分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对年初确实因工作实际暂时不能细化的项目资金,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及早确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方案和支出计划,对使用方案不能及时确定或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建议市政府适时予以调整,切实将大额支出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上,增强预算可执行性。

(三)持续完善预算管理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坚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坚持项目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除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应急救灾外,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促进预算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通过规范管理、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等多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要开大政府合法融资“前门”、 严堵违规举债 “后门”。严格在规定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严禁各种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二要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在摸清隐性债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运城市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科学施策,分类化解。三要加强债务风险监测监控。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债务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市人大对我市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既帮助我们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也为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按照反馈报告的要求,持续加大对预算法的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