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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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0年10月29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  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执行情况

今年是党中央决定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年初确定了“3月底前受理的一审黑恶案件9月底清零”阶段性目标。几个月来,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大目标,持续保持了强大攻势。截止918日,全市法院6月底前受理的一审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收结案数在全省各中院排名第一。

(一)涉黑恶案件

截止9月底,两级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审涉黑案24183人,审结21154人。受理一审涉恶案139776人,审结134753人。

市中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8案72人,审结754人,一审受理涉恶案件132人,审结132人。市中院受理二审黑恶案件72件,审结66件,结案率为91.7%

截止9月底,两级法院6月份以后新收一审涉黑案3件、涉恶案5件,已经开庭审理3件,剩余5件正在开庭筹备中,10月底前将全部开庭,抓紧审理。

(二)保护伞案件

两级法院审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6人,判处无期徒刑到16个月不等,已判决生效5人。

(三)财产刑执行

两级法院判决生效涉黑案12件,执行立案9件,已执结2件;判决生效涉恶案件111件,执行立案79件,已执结57件。判决涉黑涉恶财产4382.7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4人,已执行回案款7221.6万元,上缴国库1400万元。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专项斗争领导和审判力量

今年以来,市中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来抓,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根据市委政法委《2020年运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和《2020年运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行动计划》,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大目标,进一步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组成员,重新组建以刑一庭七名法官组成的专门审判团队,坚持周报告制度、台账制度、案件督查督办制度、问题线索移交通报制度。院党组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二)贯彻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两不误

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中院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庭审的工作规程(暂行)》《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方案》等,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止步。在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或在看守所搭建临时法庭开庭审理。市中院审理的朱元东32人涉黑案是两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涉恶案件。盐湖法院审理马军民涉黑案共22名被告人,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法警、辩护人、旁听人员及工作人员百余人,身穿防护服,连续开庭5天。绛县法院审理崔建国等22人涉黑案,加班加点,挑灯夜战,开庭审理了4天。垣曲法院审理的黄昭君等12人涉黑案,开庭审理4天,法官夜以继日撰写审理报告,裁判文书达56132万字,以上三案均在看守所内搭建临时法庭审理。

(三)坚持“打伞破网”,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市中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严打不动摇,以铁的手腕和敢打必胜的勇气,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永济市新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文涛,临猗法院原副院长郝万吉,河津李刚贷款诈骗等涉黑涉恶案骨干分子受到依法严惩。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永济市政府原副市长吕安斌、韩波,永济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丁学斌,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闻喜县神柏乡原党委书记赵官民、原副乡长杨创贵等“保护伞”受到严正审判,其精心编织的关系网被打破。这些重大涉黑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均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监督,庭审公开透明,社会反响强烈。

(四)加强指导督导,力求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为保证案件质量,量刑均衡,市中院建立了涉黑恶案件会商评查机制,加强上下协调联动,今年以来,市中院先后对垣曲、闻喜、绛县等基层法院指导督导18次,召开专题会议14次。主动接受省高院扫黑除恶督导和人大、纪委、检察院的监督,去年1028日,市中院在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后,针对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作了反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和“两高四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紧扣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四个特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对检察机关起诉的2件涉黑案、7件涉恶案改变了定性,按普通刑事案件审判,做到了不枉不纵。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落实了被告人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分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一般参加者,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7人,无期徒刑以上71人,少数轻微犯罪、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得到宽大处理,做到了罪刑相当、罚当其罪,达到了分化瓦解涉黑恶犯罪组织、减少社会对抗的目的。

(五)坚持“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扫黑除恶必须“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市中院建立了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审执衔接工作会议,设立涉黑恶案件财产台帐动态管理,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今年以来,先后3次召开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分析会,坚持每月一次执行例会,1013日组织了疫情以来首次执行开放日。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三统一”优势,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法院牵头,统一组织公、检、工商、银行、国土等单位配合,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违法财产,共执行回案款7221.6万元,房产163处、车辆112辆等。

(六)及时发出建议,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行业整改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全市法院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尤其是金融放贷、建筑装潢、文化旅游、古墓遗址保护、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及时向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65份,促进了行业整治。如套路贷、车贷等金融领域出现的管理漏洞,市中院及时提醒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管理。针对把持基层政权、巧取豪夺的村霸、行霸问题,建议党委进行政治巡察,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开展群防群治,创建“三零”单位,乡村治理有了明显改善,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七)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官政治素能和业务水平

开展“两个坚持”“纪律作风整顿年”“以案释德、以案释法、以案释纪”和“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教育整顿,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法官培训和案例分析研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接受了市委政治巡察,汲取反面典型教训,狠抓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个别法官经验还不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专业性强,少数法官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特别是对案情复杂的黑恶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界线把握不准,多次请示汇报、讨论研究,导致审判滞后。

(二)“黑财清底”难度大。涉案财产类型繁多,如企业股份、土地、房产、单位和个人及家庭财产等,权属不清、分割困难;有的被告人事先就有意规避、藏匿财产,执行查控难度大;涉案财产评估鉴定、拍卖处置难,如名人字画、古董真假难辨,价值难以确定等。

(三)刑事审判力量不足。涉黑恶案件都是大案,疑难复杂,涉案被告人多、违法犯罪实事多,时间要求紧,办案任务重,法官阅卷、庭审、撰写审理报告和判决书常常加班,工作压力大。

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力争年底“黑案清结”“黑财清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给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持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认真分析、总结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教训,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持久开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坚持重点案件督导督办,努力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四)强化财产刑执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涉黑恶犯罪案件刑事裁判财产部分移送执行的通知》,对涉黑案件财产实行动态管理,倒排工期,力争赃款赃物全部执行到位,上交国库。

(五)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能和审判质效。以市委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质效提升三年规划”,从严管党治党,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市中院有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建设平安中国、平安山西、平安运城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