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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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2021年2月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交付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共2件。对这些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承办部门,提出办理意见。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第1260号建议办理情况

孙兴赤、杨云芳、尚忠社、吴引玲、胡青侠、逯新社、任金斗、郭全全等八位代表提出的第1260号《检察机关应当发挥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先锋作用》的建议,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落实“六保”、服务“六稳”和全市“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大局中思考和定位、谋划和推进,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助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肃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没完没了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四号检察建议”,依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护卫美好环境,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发展活力。以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制度落实、刑事案件“案-件比”进一步降低、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有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准确把握新时代抓实检察业绩考评新要求,科学制定考评办法。

五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继续坚持以“双零”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和清单。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抓实队伍突出问题整治。

措施制定以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指导各县(市、区)院落实上述措施,全年共批准逮捕15822404人,起诉29844610人,诉讼监督案件143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4件,结合司法办案发出各类检察建议838件,为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检察贡献。

二、第1263号建议办理情况

李凡狮、申建德、曹来成、胡文毓、李连杰、曹太平等六位代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63号《关于检察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发展环境的建议》,我们确定由第五检察部办理。

20196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紧盯关键领域,积极摸排案件线索,至今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1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5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人民法院裁定再审1件,改判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人民法院已采纳2份;移送犯罪线索23人。

在办理此件建议过程中,我们以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细化了治理虚假诉讼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受理渠道。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普及虚假诉讼的受案范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12309、“两微一端”等作用,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多渠道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监督能力。对发生在民间借贷、离婚涉财产诉讼、合同纠纷及房地产等领域以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充分运用检察机关调查权,对案件是否涉及虚假诉讼准确定性。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刑事案件中获得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探索建立共享、协同办案机制,打破业务条线之间、上下级院之间的信息壁垒,突出一体化办案模式,形成监督合力 。

以上建议办理完毕后,我们分别由院领导带队,登门向代表答复了建议办理情况,听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对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与发展给予肯定。

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既是履行代表职责、监督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内容,更是对检察机关的有力关心支持;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更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在此,真诚地希望全体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欢迎各级人大领导和代表到检察机关视察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