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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集中视察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7 11:35:00    点击数:[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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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视察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宏、贾爱珍、王吉敏、潘志孝、贾海林,秘书长赵振国参加视察。     

今年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提出2021年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沿汾河流域各县(市)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汾河流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沿线排污有效控制,河道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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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组先后深入新绛县古堆泉保护及水资源置换项目、汾河流域新绛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稷山县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河津市黄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黄河流域河津段生态治理修复工程,万荣县庙前国考监测站、汾河入黄口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处,集中观摩并详细了解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项目规划进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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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中,邓雁平对各县(市)汾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自觉把汾河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践行“两山理论”的具体实践,下定决心、攻坚克难,进一步增强加快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修复与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安排,按照我市2021年汾河流域(运城段)“十大行动”要求,加快汾河流域水质净化、水质监测、堤岸绿化提升、水保综合治理、生态治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高标准打造汾河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带,统筹推进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关心支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深入实施,与汾河流域各县(市)共同努力,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