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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雅文主任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 学习会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11 15:35:00    点击数:[8887]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

学习会上的讲话

 

201812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目的是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提振精神、转变作风,确保人大工作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刚才,市委党校段笃屏副教授,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大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让大家对《条例》的意义、内容、亮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都有了深入了解。下面,围绕本次党课的主题和人大纪律建设,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向全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前段时间,刘志宏书记专门主持召开过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条例》,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市委要求,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人大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加强纪律建设,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教育引导干部不碰红线、不越底线。虽然我们人大机关的职责以监督为主,不直接处理和接触经济建设事务,反腐败的压力看似不大,但反“四风”、强纪律、转作风的任务依然很艰巨。现在各项规定越来越细、执行越来越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每项公务活动都有了明确的标准,都置于监督之下,稍不注意就可能犯错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我们市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习惯于在新的风气中生活,习惯于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习惯于凡事讲规矩守纪律,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树立起人大的良好形象。

当前,市委全面实行重点工作承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重要工作末位分析解剖制等考评制度,人大常委会、人大机关以及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年初也作了重点工作的承诺,层层立下了军令状。此外,从今年的工作要点和工作情况来看,整体安排非常紧凑,任务量非常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不行的,缺乏良好的作风保障、纪律保障更是不行的。因此,面对当前的工作重任,在年底前的冲刺阶段,我们必须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转变作风、埋头苦干,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亮出一张硕果累累的成绩单,不辜负市委的信任、人民的重托。

二、落实《条例》要求,以六项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纪律规范和处理标准,是管党治党的一把尺子,也是广大党员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底线。学习贯彻《条例》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受段教授辅导的启发,今后我们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点。

一是把握《条例》与党章的内在统一。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对党章以及其他主要党内法规的纪律要求进行了细化,只要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所以大家在学习、落实《条例》要求的同时,也要对照党章要求,把握好二者的内在联系。

二是把握政治性与纪律性的内在统一。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是管总的、打头的,是最重要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因此,《条例》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加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内容,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补充和完善,我们要重点领会,真正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生命线”。

三是把握纪与法的内在统一。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增加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内容,用纪律衡量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实现了执纪、执法的有效衔接。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法律监督机关,要深入思考执纪与执法的关系,把握二者的内在统一。

所以,希望大家在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研读、深入反思,把《条例》中罗列的违纪情形作为“负面清单”,逐一对照,对存在的隐患和苗头,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绝不能在纪律方面出任何问题。

三、严守各项制度,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程序性、制度性、规范性

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用严明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是提高机关工作效能、避免出现违规违纪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建立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等各方面的制度规范,做到了制度与纪律的有效衔接、相互支撑,提高了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然而,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制度的公信力。因此,我们要以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为重点,以良好的制度促进人大工作规范有序运转。要坚持领导带头。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制度、执行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个个照章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及时补充完善。有些工作惯例、规矩,只要符合纪律规范,都可以固化为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经验办法。对于工作流程中的漏洞,也要及时从制度层面进行补充完善。比如前段时间,我们专门研究制订了抽调委员代表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对于规范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要加强跟踪问效。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发现不到位、不规范的地方,要及时提醒纠正。对随意变通、规避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制度权威。要压实党建责任,加快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落实《条例》,执行制度,既要靠个人自觉,也要靠监督管理。因此,必须健全人大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为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一要夯实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今年,人大机关党委刚刚成立,面临着建章立制的重要任务,必须从起始阶段就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机关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动履责、全力担责,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二要发挥好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去年9月份以来,市纪委专门向人大机关派驻了纪检组,对人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一年多以来,机关纪检组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主动参与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今后工作中,还希望纪检组继续聚焦主业、履行主责,为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干部健康成长提供纪律保障作用。

三要履行好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不论是常委会党组成员、还是机关党组成员,都要对分管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这是加强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树立起“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对一些存在迟到早退、庸懒散拖等不良习惯的同志,该教育的教育,该谈话的谈话,真正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同志们,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力量所在。今后,我们要以落实《条例》要求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人大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人大事业发展和“大运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送:市委办公厅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驻市

      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存。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1212日印发

                         共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