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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布《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 《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颁布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14 17:32:00    点击数:[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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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颁布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秘书长赵振国出席会议。

        会议就两部法规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规定了政府及公安机关和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责。《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立足实际,扩展了涑水河流域的法律概念,规定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政策,强化了流域水污染治理措施,明确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明确了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在主导两部法规的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报告立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认真落实市委对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意见,确保了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杜自立指出,各级政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措施得力,确保两部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有效实施。要加强法律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通力协作、共同参与,将两部法规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为建成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运城,为全面推进法治运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