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9 19:13:43    点击数:[3601]


1576753732428102.jpg

  2019年12月19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公布经2019年8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杜自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赵振国主持会议。

1576753802191277.jpg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赵振国对两部法规的立法背景、目的、过程、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通报。指出《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将为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制定,以地方性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来加强养犬管理,助力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制度体系,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1576753859599718.png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景锋就贯彻实施《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表态发言,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冯养合就贯彻实施《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表态发言。

1576753915881173.jpg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杜自立就深入宣传和贯彻执行好两部法规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尊崇法律法规。自觉尊崇、维护、遵守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确保法规的尊严。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各级人民政府、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学习法规内容,明晰法规要求,把握执法任务,明确执法责任。三是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法治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规的宣传,让全市人民群众知晓法规内容,为法规正确实施奠定良好社会基础。四是狠抓执法质效,不断强化督导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各执法单位要按照法规条款制定权责清单,明确执法权限和法律责任,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通过正确有效的监督,传导压力,确保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以法治力量促进大运城建设,促进运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