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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4 18:17:36    点击数:[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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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3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副主任杜自立、郭宏、贾爱珍、潘志孝、贾海林,秘书长赵振国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运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同时听取农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社会委员会关于对上述议案及说明的研究意见。会议听取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情况说明;听取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制度的起草情况汇报;听取关于运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对口联系单位安排意见;听取关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议程、日程的安排意见。会议书面听取关于2020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等有关报告及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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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雁平指出,制定出台伍姓湖保护、机动车停车管理、建筑垃圾管理三部法规,对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站位,认真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把好法规的法律关、语言关、逻辑关,增强法规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小切口”立法广泛征求执法单位、执法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法规科学、管用、可操作。要对我市已出台的法规开展一次回头看,总结立法工作经验,查找分析问题,完善立法机制,为今后的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高效运转,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