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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6 11:30:31    点击数:[5602]


(2019年6月25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搞好黄河运城段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黄河运城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增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责任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明确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运城市地处黄河中游,是黄河干流在山西省流经最长的市,是山西省最重要的农业生产区,拥有全省最大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举足轻重。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既是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又关系黄河下游的水资源质量。目前黄河运城段生态环境状况存在着资源承载压力过大、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入河排污总量偏大等问题,搞好生态保护刻不容缓,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把经济建设同生态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要求,全力做好黄河运城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范围。黄河运城段上自河津市下化乡寺塔村,下至垣曲县蒲掌乡马蹄窝村,全长345公里。黄河在运城市境内自北向南流经运城市的河津、万荣、临猗、永济、芮城、平陆、夏县、垣曲8个县(市),是山西省与陕西省、河南省的界河,以黄河河道主流为界,对黄河运城段进行生态保护,范围包括8个县(市)的黄河水域和滩涂,总面积为746平方公里。保护区边界自上而下分为四部分:一是河津市下化乡寺塔村至禹门口黄河大桥段,西以省界为界,东以沿黄公路为界;二是禹门口黄河大桥至风陵渡铁路桥段,西以黄河治导中线为界,东以黄河外滩土崖基线为界;三是风陵渡铁路桥至三门峡大坝段,南以省界为界,北以三门峡库区335米水位线为界;四是三门峡大坝至垣曲黄河出境段,南以省界为界,北以小浪底275米最高蓄水线为界。

 三、明确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内容。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保护三条红线,强化黄河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依法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严禁在黄河干流沿线新建焦化、造纸、制药等重污染项目。加强汾河、涑水河入黄水质监测和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有效控制黄河滩涂种植、养殖开发利用强度,提升黄河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严格控制和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科学处置农用薄膜,推进种植业节肥减药工程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程;积极做好防洪应急预案工作,保证黄河防汛抢险备料充足,河道行洪安全。严厉打击破坏、侵占、毁损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等行为。深入推进黄河河道和防洪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开展,确保河道管理边界明确,管理依据充分;严厉打击黄河岸线非法侵占、少批多占和非法采砂、擅自围垦和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向保护区内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废液和医疗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保护区内除按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桥梁道路、环保和生态项目等基础项目外,禁止开展其它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

 四、明确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职责。市人民政府、沿黄河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强化对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生态保护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决定要求,完善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环境保护与黄河滩涂及岸线资源综合利用的专项规划并严格规划实施,强化规划硬性约束;沿黄河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绿色发展为底线,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制订相应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乡三级黄河河长制责任体系并强化考核问责,将黄河生态保护工作作为对市直相关部门和沿黄河各县(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对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黄河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全面加强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