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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毛金元等同志运城市优秀人大代表和王战平等同志运城 市优秀人民公仆荣誉称号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5:47:55    点击数:[3251]


(2005年1月7日运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依照《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人民公仆活动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毛金元、孙兴赤、孙克俭、吕万福、刘玉虎、刘永贵、杜甫保、杨春霞、邱德福、吴项铁、张丁海、张玉萍、张凤亮、陈阳朝、赵志斌、郑建民、贺民胜、姚正莲、秦建业、原文龙、原贵生、崔云山等22名同志“运城市优秀人大代表”荣誉称号,每人奖励一级工资。对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成绩显著的运城市人大代表盐湖代表团十人活动小组、临猗代表团第一活动小组、永济代表团第一活动小组等三个代表活动小组,每小组奖励10000元。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他们学习,忠实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实现我市“四大一强一中心”的奋斗目标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