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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以委托代建模式进行城市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6:23:35    点击数:[3225]


(2009年6月17日运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晋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利用开行贷款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报告》,会议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开行贷款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报告,同意市政府2008年4.97亿元的委托代建项目,其中政府信用贷款4.12亿元,非政府信用贷款8500万元。批准市政府2009年的委托代建项目9.5亿元。其中政府信用贷款5个项目6亿元,非政府信用贷款5个项目3.5亿元。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强债务管理,注意控制贷款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制定优惠政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减轻政府负担。借鉴外地城市建设经验,多渠道筹集市政建设资金,加快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