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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评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6:43:00    点击数:[3275]


(2012年4月19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根据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向全体人大代表征求2012年工作评议对象的统计结果,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2012年度对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