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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6:43:27    点击数:[3611]


(2012年4月19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宪法、法律及《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议》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提高市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根据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的结果,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2012年度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