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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涑水河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6:54:22    点击数:[3195]


(2013年10月16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会议通过)

 

去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涑水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组织开展了涑水河环保监督行和涑水河环保专题询问等专项监督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沿河6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加大投入,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治任务,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定和整改要求。《运城日报》、《黄河晨报》、运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勇于担当责任,主动参与活动,注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深入涑水河环境综合整治一线,明察暗访,反映群众心声,曝光整治不力、违法排污等行为,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发出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新闻稿件,助推活动深入开展。

至今年6月底,涑水河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河道清淤工程,清理了河道中长期积累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对沿河排污企业进行了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河流水质不断改善;实施了河岸绿化美化工程,对河堤进行了整治,河道面貌明显改观;河道占地确权定界工作全面启动,部分区段已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涑水河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经研究决定对涑水河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环保局、盐湖区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夏县人民政府、运城日报社、运城电视台等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希望沿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国落实整治任务,共同推动涑水河、姚暹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运城突出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实现涑水河清水复流的目标,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