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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秦世昌等同志辞去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6:59:45    点击数:[3807]


(2014年3月21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秦世昌同志辞去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王高殿同志辞去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秦世昌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高殿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