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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7:00:05    点击数:[3238]


(2014年4月14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们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我市工作大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08件,为加快我市转型跨越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权承担了这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中,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态度明确;承办人员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积极同提建议代表见面、协商,千方百计地处理好建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使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征求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6个先进单位和王建军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再立新功。同时要求所有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强化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不断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水平,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美丽河东、大美运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2013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