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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7:05:45    点击数:[3303]


(2015年7月1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19日在运城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运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运城市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个别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