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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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1229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运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把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工作“第一要件”,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活动,扎实推动营商环境3.0版改革,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一、工作亮点

我市商事登记“四级帮办体系”经验做法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被列为“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山西省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推进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省市合作打造区域医疗中心被列为“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我市“即来即办审批改革”、盐湖区“全域帮办体系”、垣曲县“审批全流程提醒服务”三项行政审批改革举措入选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小切口”改革优秀案例并获得表彰。在2023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发展评估报告》发布会上,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荣获“2023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园区”称号,国内知名经济专家、知名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评价,在国内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河津经开区荣获“2023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园区”称号。“一业一证”改革做法被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为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案例。闻喜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撤销霍某某、盛某某涉嫌诈骗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被列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聚焦“三无”“三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对标一流、抓住重点,统筹推动“五个环境”建设,狠抓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治理“两不一欠”问题,塑造营商环境新优势。

(一)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要经贸合作协议、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6类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细化量化,减少执法寻租空间。印发《关于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推动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其中制定从轻处罚事项832项,减轻处罚事项444项,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315项。深入推进法治运城和平安运城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打击封门堵路、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今年市县两级审判部门共受理一审涉恶案4件31人。强化司法保障,在司法各环节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着力破解涉企诉讼“周期长、程序多、执行难”问题,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企业解决纠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路径。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包联市域企业150余家,送法入企260余次,帮助企业解答涉法涉诉问题220个。建立商事案件速裁快审机制,市中院两名速裁法官今年结案784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34%,平均结案时长15天,平均庭审时长不超15分钟。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将调解贯穿于始终,建立以专利、商标等维权保护为主要职责的高质量服务队伍。全市共办理商标案件103起,罚款金额85.5万余元,进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208件,撤回率达到98%。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办事流程、环节和时限,推行申报材料主动告知或公示制,“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3年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的行政职权共计69项,其中取消40项、下放3项、变更20项、增加6项。深入推进“五减”专项行动、“证照分离”改革,市本级388项行政审批时限在2020年压缩66%的基础上再次压缩58%,7大类231项“马上办”事项审批时限大幅压减90%以上。推进“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工程,推动各县(市、区)“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工程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年累计办理业务25620件。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全面推动17项企业、个人、项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河津市被确定为全省“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县(市、区)。全面推动28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我市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做法被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定为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案例。探索“跨省通办”合作新模式,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作交流,162项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构建“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审批新模式,探索推进“承诺件”向“即办件”转变,为60个高频事项提供即来即办服务,办理时间压缩一半以上。推广应用全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让各类涉企政策“一站通查”、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真正做到惠企利民。截至目前,市直单位共发布政策133条,政策解读4条,项目上架20项,各县(市、区)共发布1495条政策,各开发区发布105条政策,全市共计发布1733条政策。

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政策体系,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积极引导、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12份工作制度。推进失信信息修复和联合奖惩工作,通过线上线下两条渠道完成信用修复信息136条,联合奖惩案例609个。持续推进“信易+”创新应用工作,“信易贷”创新工作成效明显,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企业信用贷款余额474.04亿元,线上授信额度全省排名第二。扎实有效推进信用监管,出台市场监管、税收管理、生态环境、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性文件20个,超额完成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任务,为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探索形成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实现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让守信企业畅通无阻、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意见、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23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取消不合理限制条件,纠正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对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国民待遇,支持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破解就业难问题,搭建县县全覆盖“政府所有、公益服务”的零工市场,“求职—咨询—培训—保障”一站式服务,解决灵活务工人员匹配难、吃住难、交通难、维权难等实际问题,我市13个县(市、区)零工市场已全部投入运营,累计促成就业5.4万余人,零工市场促就业的典型经验2021年11月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持续打造“河东书房”城市阅读品牌,推进城市新型阅读空间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河东书房”38家,在建“河东书房”16家。制定出台了《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精心打好“四库系统”“人才飞地”“揭榜挂帅”“双招双引”组合拳,着力构建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为全市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今年以来,累计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90名。

(五)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强化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夯实经营主体培育根基。截至11月底,金融支持方面,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394.9亿元,较年初增加374.96亿元,同比增长20.24%,58家金融机构和18家综合服务机构入驻运城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共为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成首贷4348笔,共计47.61亿元;续贷4344笔,共计87.24亿元。土地保障方面,全市共计供应国有土地1202宗,供地面积3732.7106公顷,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4193.44亩,处置闲置土地面积4546.51亩,供应“标准地”212宗,面积11435.7604亩。财税支持方面,市财政下达市场主体发展相关资金3.411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984亿元,市本级财政资金0.427亿元。科技创新支持方面,全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254家,工业总产值达到1106.25亿元,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达到744.88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398家,位居全省第二,销售收入达110.95亿元。

(六)扎实开展“经营主体提升年”活动。推动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48条”“78条”落到实处,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564960户,其中企业153826户、个体工商户3961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022户,较2022年末净增53343户,净增长率10.43%;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18.33户,较2022年底107.16户上升了11.17户。重点开展“六大提升行动”,一是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行动。今年5月我市被确认为全国“个转企”试点市,并出台以盐湖、万荣、运城开发区为试点的工作方案。截至11月底,全市共开展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培训39次,参加培训个体户2189户,转企成功412户,兑现奖补资金57.66万元,个转企工作成效明显,市场活力持续提升。二是“小升规”培育提升行动。今年新入规企业128家,完成全年目标的117%,入规企业数量全省第一。三是开展“规改股”培育提升行动。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推荐2022年度完成股改的企业63家;组织50家股改企业负责人赴太原参加“全省中小微企业股份制改造及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班”。截至11月底,已有10家企业进入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程序。四是开展“股上市”培育提升行动。2023年全市有32家企业列入全省255家上市后备企业,7家企业列入全省35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全市新增14家企业纳入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总量达到226家,全省排位第二。五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目前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共计166户,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三。六是“十大平台”集聚提升行动。抓实“十大平台”建设,强化平台集聚效应,让更多经营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目前全市十大平台集聚经营主体6.7万余户。

(七)强化执纪监督夯实营商环境基础。一是开展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2月13日至3月15日,省纪委监委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了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共反馈了4个方面246个问题。我们严格按照省委、市委整改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储祥好任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系统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力度。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暨全面引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和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通过高站位抓整改、压责任抓整改、精施策整改,246个问题按照整改要求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开展“两不一欠”问题治理。全省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事一策”“周调度”“专项督办”工作机制,全力化解“两不一欠”问题,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自查新官不理旧账问题103个已化解91个、政策不兑现问题110个已化解98个、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共81913.55万元已清偿76818.76万元。三是开展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纪委监委以整治“吃拿卡要”为切口,靶向发力、纵深推进。通过“百行千企万民大调查”问卷、案件分析“回头看”,提炼30种“吃拿卡要”突出表现,并组建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同时举办专场电视问政,公开曝光随意伸手、巧立名目等行业乱象,倒逼相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从5方面30种“吃拿卡要”突出表现问题开刀亮剑,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有效清除了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稳妥解决了一批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共发现各类线索385件,立案193件,处分处理287人。为检验工作成效,运城市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办实事”活动,督促50余家单位限期办结惠企利民实事177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督导考核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力,各部门信息不同步、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共享,存在数据壁垒,政务数据相关应用场景覆盖面还不够,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尚未有效激活三是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还有差距,政务服务中依托业务专网审批事项需二次重复录入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四、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活动,通过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检视整治、开展政法机关深化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行动、持续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民间投资推介项目落地情况调度评估、开展深化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专项行动等“八项重点任务”,推进营商环境深层次改革。

(二)深化实施营商环境3.0版改革。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作用,推动105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组织对营商环境3.0版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切实打通难点堵点,夯实改革底座。结合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创新改革举措,开展指标攻坚。

(三)支持基层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鼓励引导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因地制宜开展营商环境差异化、特色化改革创新,挖掘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选树一批具有首创性、领先性、唯一性的典型示范案例,以“点”上突破带动营商环境“面”上提升。

(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和安全防护,加快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汇集,推出一批特色政府应用。进一步推动数据整合汇聚,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互通,加快数据中台建设,提供全域数据治理和数据应用服务能力。

(五)综合运用“啄木鸟”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营商环境体验官、“12345”营商环境专席、经营主体畅谈日、营商环境舆情监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专班发现问题等六大主渠道,主动发现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同时建立问题处置、分析研判、跟踪反馈机制,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2.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3.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4. 运城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5.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6.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7.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8.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9.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10.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11. 运城海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12. 国网运城供电公司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