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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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持续深入的必然要求。今年11月份,市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配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根据《意见》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对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国有资产基本实现了保值增值。2017年,全市国有金融企业平均保值增值率102.55%,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有效保障了国有资本权益。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完成2797.68万元,净利润为1212.33万元。今年1月至10月,运城市金融业三大主要指标实现了增长,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7%,成为运城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金融企业改革有序推进。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要求,全面梳理了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状况,通过组建、改组或整合等措施,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148家,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12个县(市、区)信用社改制完成,新三板挂牌企业达15家,排名全省第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全市“三个发展计划”,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信贷保障。按照《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以鑫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基础,市级和7个县(市、区)级融资担保公司共出资5955万元共同参股,组建了混合所有制融资担保平台,满足了各银行对担保机构合作准入的政策要求,累计为我市232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5亿元,为提升我市金融资源利用效率、推进金融企业混改创新做出有益探索。

(三)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市地方金融企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增强现代金融意识,主动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保障。产业引导基金通过设立产业子基金,利用政府投入2.3亿元,已引导各类资本22亿元投入我市多家实体企业;市本级融资担保已累计为40余家中小企业担保86670万元,在保余额为7700万元;累计为4302人提供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6600万元,在保余额1218万元;累计发放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39600万元,并按时催缴归还了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的棚户区贷款利息共计2080万元;2017年共计办理20800万元的棚户区贷款相关抵押担保事宜;截至2017年底为我市棚户区改造融资近4亿元。截至2017年底,运城市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共发放转贷资金26.89亿元,有效缓解了实体企业的融资难题。

(四)努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专项审计,严格履行监督职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基本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7年出台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的指导意见》,以重点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壮大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实力为着力点,积极引进华融晋商等资产管理公司落户运城,切实加快化解不良贷款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等问题。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较多,存在权责不清现象,财政、金融办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我市国有金融资产规模仍然较小,部分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体系尚不完善,担保机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有待进一步规范。县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实力弱,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县级担保公司全年未开展一笔担保业务。

三是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尚需优化。我市国有金融资本主要集中在担保行业,资本市场欠发达,发展不充分,基金业和融资业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其他行业暂未涉及。

四是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有待优化。部分管理制度滞后于发展需要。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从制度建设上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建议和意见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加强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对接全市“一区五带”发展布局、“三个发展计划”和“3515重大工程项目”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利用金融政策,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切实解决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二要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效运行。通过不断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风险管控,进一步激发国有经济体制的活力,聚焦金融创新、深化金融改革、发展金融产业,推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要强化政策支持。增强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落实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

四要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风险责任担当机制,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要求结合起来,着力化解“担保链,担保圈”引起的区域性金融风险,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良好信用环境,为加快大运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