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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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1227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元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就2018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以提升食品治理保障水平为目标,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水平总体保持健康向好的态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政府始终坚持从保稳定、保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强化党政同责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公共安全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二是工作部署到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制定印发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年度行动计划,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与乡镇政府、监管部门、行政相对人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四是监管机制到位。市政府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明确了有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理顺了创建工作体制,解决了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全力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实。五是基础保障到位。在全市启动“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大调研。各级政府均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积极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落实了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工作经费,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加强部门联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智慧食药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18年完成了9个县级平台的建设,为全市78家学校食堂、饭店等重点单位配发农残检测仪,30家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测数据接入了智慧食药平台数据库,完成176家食品生产企业381个产品的二维码追溯系统应用,全市319家食品企业目前实现了远程监控。借助“智慧食药”信息化平台,开发完成网上行政审批手机APP,最大限度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零跑腿’”。

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部门注重产地环境源头防控,全市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面积664万亩次,占防治总面积的41.5%。全市“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共56个,产地50万亩。在新绛、夏县、永济等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8个基地开展省级追溯试点,建成省级蔬菜标准园10个,创建规模2809亩,万荣苹果、稷山板枣、新绛蔬菜等3个国家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今年获得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7950万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果业部门“三品一标一产地”认证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共有认证果品273个,其中有机食品14个,绿色食品9个。在全市建成22个“水果出口标准化示范园区”,目前已完成出口认证果园170多个,辐射带动110余万亩出口基地。

三是狠抓畜禽产品监管。畜牧部门创建5个生猪屠宰和2个肉鸡屠宰标准化屠宰企业,打造品牌经营体系。其中运城宏盛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在国家商标局成功注册“尽放心”自有肉类品牌,并在市区大型超市设立了“放心肉”专柜,向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冷鲜肉。

四是狠抓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食药部门制定出台《运城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明确65类产品的196项安全风险清单,食品小作坊建档率、许可率达到95%以上,目前全市建设规范化达标食品小作坊300家。食品经营企业提质达标方面,全市创建15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100家餐饮单位改造提升实现了“明厨亮灶”;14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已全部打造完成。积极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取消了12项前置申请材料,精简率为10%,全部许可项目均可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食品安全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三)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药使用专项治理行动。全年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739家(次),下达限期责令整改189起,查处问题75起,涉及金额44.18万元。同时,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食用农产品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畜禽专项整治,开展了生猪屠宰、生鲜乳及“瘦肉精”非法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市畜牧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052余人次,检查企业1283余家次,立案24起,结案23起,罚款23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特别是近期,积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力争疫情不发生、不扩散、不蔓延,确保猪肉市场食品安全。

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食品“质量月”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中高考食品安全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全市食药系统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470起,罚没款225万元。

四是开展监督抽检和评价抽检,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农业部门共抽检农产品样品920个,合格率为98%以上,针对问题产品,全部进行了追溯整改;畜产品抽样检测274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产地检疫生猪共375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共9629万公斤,共检疫出病害畜禽9.6万头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果业部门以国家级温带果蔬重点检疫实验室为依托,对入市果品全面开展有害生物监控,保障果品质量。2018年,食药部门市县两级共投入食品抽检经费1667万元,全年完成抽检任务25000批次,达到4.71/千人(超过4/千人的国家创建标准)。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犯罪活动。重点开展了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整治,违禁药物制售注水猪肉犯罪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各类食品犯罪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非法加工窝点8个,查获扣押涉案资金2609万元。

(四)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尚德守法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我市持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全年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山西省食品三小管理条例宣传周”“山西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板、资料、咨询、品鉴等方式,吸引广大市民争相抢阅知识手册、踊跃参加品鉴和互动交流等活动。

农业部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暨质量兴农万里行”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开放日”、“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这十年”征文等专场活动;果业部门充分利用“果博会”等平台,宣传优质水果生产规程、宣传果业品牌和龙头企业,提高我市水果质量信誉;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放奖励资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的积极性。

今年3月份,我市“食品安全杯”漫画大赛入选全国食品药品科普排行榜“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最佳传播活动”,8月上旬,省电视台“山西新闻联播”全国诚信质量万里行栏目对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近3分钟的专题报道。我市通过委托第三方测评公司,对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显示,公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较2017年提高了0.58个百分点,达到88.4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创建工作力度还需加强。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仍然比较脆弱,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还大量存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全域推进创建工作还需加力,部分县市食安办综合协调的权威作用发挥不够显著。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准入、轻查处的现象,监管部门监督办法措施不多,协调配合不够,检查覆盖率不高,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三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各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没有共享,部分技术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一些县级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设备配套不足,未完成扩项认证,不能有效开展工作。四是食品安全宣传还不到位。食品安全宣传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针对性还不够强,覆盖面还不够广,手段还不够有力。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渠道和方法还比较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建立部门之间常态化的信息通报协作制度。深化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明确编制、岗位、人员,充分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

强化农业、食药等部门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的日常监督监测的力度,主动查找、梳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对未能实现监管覆盖和存在监管边界交叉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逐项明确监管分工和监管要求,及时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测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统筹农业、卫生、食药等部门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食品抽检工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抽检信息共享。完善信息报送体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指挥协调、现场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舆论导向作用

广泛宣传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表彰先进典型,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1、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2、运城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3、运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4、运城市果业发展中心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5、运城市公安局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附件1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工作中心,立足部门职能,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引领,以提升食品药品治理保障水平为目标,持续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增进队伍素质,优化营商环境,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有序推进

按照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节点要求,我市要在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并自评达标的基础上,向省食安委提交评价申请。围绕这一目标,我局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年初协调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印发示范创建2018年度行动计划,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3月份在全市启动“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大调研。4月中旬召开食安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调整充实市食安委组成部门和创建工作领导组,就市县两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5月下旬组织了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78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包联县区基层一线,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创建重点任务开展实地督促指导。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食药监管部门创建主力军作用,全力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实。持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山西省食品三小管理条例宣传周”“山西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月份,我市“食品安全杯”漫画大赛入选全国食品药品科普排行榜“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最佳传播活动”,8月上旬,省电视台“山西新闻联播”栏目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近3分钟的专题报道。通过委托第三方测评公司,对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显示,公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较2017年提高了0.58个百分点,达到88.41%

(二)食药安全治理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4月份,按照市委实施重点工作承诺制的要求,我局聚焦核心任务,在全市2018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大会上作了10个方面的公开承诺。一年来,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围绕中心,担当尽责,全力推进任务落实,确保了承诺事项全部兑现。智慧食药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已完成了稷山、盐湖、临猗、永济、万荣、夏县、垣曲、平陆、等9个县(市)的智慧食药平台的部署、实施和培训工作,河津、新绛、闻喜、绛县4个县市正在加快推进之中。食品溯源方面,为全市38家学校食堂、饭店等重点集中用餐单位配发农残检测仪,全市近70家食品经营单位的各类检测设备数据接入了平台数据库,目前共有108家学校食堂、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实现了以检测数据采集、汇总、分析三统一为模式的生鲜类食品溯源;实现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三统一。完成176家食品生产企业、28大类、381个产品的二维码追溯系统应用;319家企业实现了远程监控。食品检验检测方面:市县两级共到位食品抽检经费1667.32万元,共安排年度抽检任务21500批次,预计年底前将完成25000批次以上,达到4.6/千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随点随检”和“你点我检”活动,共组织集中宣传现场检测活动20场,开展食品检测22000批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质达标方面:今年又有21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ISO22000认证,全市达到59家;全市15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重点创建单位已顺利通过市县两级组织的验收考核,待省级评审验收后予以授牌;全市4100家餐饮单位实现了“明厨亮灶”;14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已全部打造完成。

(三)食品市场秩序持续规范

以食品生产环节为重点,积极探索监管规律,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定了全市肉制品、白酒、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等65类产品的196项安全风险清单,对企业自查和日常监管的重点进行明确,使食品药品监管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制定出台《运城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特别明确了食品小作坊许可目录(1990个品种)、许可条件、申请资料、办理流程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对常见的豆腐、粉条、馒头、生湿面条、菜籽油、酱卤肉制品、食醋、蛋糕等8类食品小作坊出台了操作指导规范(试行),2018年底,食品小作坊建档率、许可率将可达到95%以上,规范化达标300家。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质量月”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中高考食品安全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473起,罚没款224.19万元;保健食品案件6起,罚没款1.11万元。

(四)推动“放管服效”改革亮点突出

以助力食品药品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和“多证合一”模式,从申办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入手探索试行“行政审批承诺制”,对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食品“三小”审批发证实现了即来即办。借助“智慧食药”信息化平台,加快开发网上行政审批手机APP,最大限度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零跑腿’”。在此基础上,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刀刃向内改革,将分散在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各业务科室的行政审批、现场验收职能全部整合,授权到行政审批科,新调整4名公务员充实到行政审批岗位,并组建106人的行政审批检查员队伍,围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目标,全面优化再造行政许可事项流程,编制了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清理了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取消了116项前置申请材料中的12项,精简率为10%,确保了申请材料只减不增,为行政审批业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下了良好基础,全部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均可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全系统发起千名干部进万家企业大调研大帮扶活动,研究帮扶措施,不遗余力地为企业搭建平台,促进交流,推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食药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我局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建融合工程,贯彻省市“三基建设”新要求,坚持每月一次“食药大讲堂”,邀请省局专家、市委讲师团和市委党校老师、全市道德模范等授课,就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传统文化、职业健康知识等进行集中学习,今年以来共举办专题讲座10次,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次。市县联动,创新拓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党建+创建”“党建+作风建设”“党建+廉政建设”“党建+扶贫脱贫建设”“党建+食药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党员干部中加强纪律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勇于刀刃向内,努力发现干部身边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队伍素质和监管工作的持续提升提供了坚强动力和保障。以“大讨论、大实践、大学习”主题活动为载体,以落实重点工作承诺制为核心,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科学研诺,郑重亮诺,扎实践诺,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深入基层、深处一线调研督导,有效调动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先进位,勇创一流”在全系统蔚然成风。

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当前,国家层面的党政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并开始走上轨道,省级及以下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既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也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方面,随着新机构、新体制、新队伍的构建和完善,我们可以从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更全面的角度来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下对口、对接顺畅的监管机制下,可以将更多、更优质、更集中的资源投入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监管理念的更新、监管队伍的壮大、信息化技术手段的发展和应用等都将使监管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保障水平有望实现新的飞跃。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风险隐患依然易发多发,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更加迫切,先破后立的体制机制以及改革过度期和磨合期的阵痛,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人员思想状况、履职能力、业务素质,影响到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我市食品监管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食品安全基础仍比较脆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方面尽管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仍大量存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还很不到位,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特别是学校食堂、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二是全域创建工作推进亟待加力,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县市食安办综合监督协调的权威作用发挥不够,智慧食药监管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县级综合检测中心能力建设进展缓慢,创建宣传工作形式仍显单一。三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县区党委、政府在强化食药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重视程度、宣传力度、经费支持力度、工作推进力度不一,“四有两责”到位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市县机构改革之年,是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之年,也是全新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运行的第一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履职尽责,守牢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加大对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食安办作用,监督协调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精心准备评估资料,力争高标准通过国家级创建验收检查。

(二)加快食品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完善“智慧食药”平台功能,加快信息化监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远程实时监控、检验检测信息公示、投诉举报及应急处置等平台推广应用步伐,加快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加快市县两级食品检测体系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满足千人四份食品检测任务,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瞄准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农村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节日食品安全、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的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字当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全力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信念。对照改革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工作角色和岗位职责变化,提高工作本领,推进机构、职能、人员、思想全面融合,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把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头等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实现改革和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2

 

运城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市农委按照《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年度行动计划》、《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责任分解》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完成了我委承担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年度工作任务。

一、创建工作进展

(一)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目前,全市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基本健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覆盖率达到了91.1%,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我们围绕“发展增量、稳定存量、扩大总量”的思路,不断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数量和规模占比,全力实现全市“三品一标”扩量、提质和增效。截至目前,认证“三品”产品56个,产地50.0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芮城香椿”已通过农业农村部拟准予登记公示,“绛县黄芩”、“绛县连翘”、“新绛远志”等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时,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今年建成省级蔬菜标准园10个,创建规模2809.5亩;建设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片5个,创建规模6080亩;创建万荣苹果、稷山板枣、新绛蔬菜等3个国家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获得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7950万元。

(三)加强农产品源头监控,实现有效监测全覆盖

市农委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韭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对本年度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的力度,及时掌握问题隐患,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省市级共抽检农产品样品920个,其中:省级抽检样品170个,分别是例行监测120个,农残超标2个,合格率为98.3%;芹菜、韭菜专项监测20个;甘蓝风险评估30个。市级抽检750个,分别是例行监测520个,农残超标6个,合格率为98.8%;芹菜、韭菜专项监测226个;韭菜监督抽查4个。针对检测出超标的问题产品,我们全部及时进行了追溯整治,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整改。

(四)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建设,组织新绛县、夏县、永济市等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创建试点单位推荐本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省级追溯试点工作,共推荐上报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38个,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和进销货台账,实现相关农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新绛县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以“三品”为重点,健全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了“三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扎实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通过排查,督促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落实定点经营制度以及定点经营单位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等制度,杜绝蔬菜生产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以及不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不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档案以及伪造生产档案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采取市级包县、县级交叉综合执法等方式,对县、乡、村三级农资经营户、批发市场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大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8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637家(次),查处问题60起,涉及金额28.52万元,下达限期责令整改154起。三是深入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以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水果主产县为重点,聚焦高风险产品以及保护地蔬菜,重点管控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102家(次),查处问题15起,涉及金额15.66万元,下达限期责令整改35起。同时,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六)注重产地环境源头防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为了从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我们继续加强植保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高效低毒农药推广、农田土壤环境监测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全市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面积664万亩次,占防治总面积1600万亩次的41.5%;小麦玉米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积946万亩次,占防治总面积2360万亩次的40.1%;农产品环境质量重点监测区域加密监测330个点位,农产品质量协调监测180个点位,采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小麦样品1080个。

(七)巩固安全县创建成果,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新绛、夏县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这张名片,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绛州绿”、“咱老家”等地方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增加农民收入。永济市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大创建力度。5月下旬,省农业农村厅督察组对永济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创建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突出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

市农委先后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农业质量年行动方案》《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等,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人员工作职责,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确保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方位监管。

(二)广泛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389日,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农药企业负责人对《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资追溯系统应用进行了系统培训。411日,在盐湖区八一市场组织食品安全“随点随检”“你点我检”现场抽检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检测各类食用农产品20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52日,在盐湖区南风广场举行“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通过展板、资料、咨询、品鉴等方式,吸引300多名市民争相抢阅知识手册、踊跃参加品鉴和互动交流等活动。71729日,组织了以“质量兴农 绿色兴农 品牌强农”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暨质量兴农万里行”宣传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开放日”、“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这十年”征文、农产品“你点我检 免费快检”等5项专场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展现了我市绿色发展、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牌的工作成效,营造了农业生产向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良好社会氛围。112223日,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业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任务的认识以及凝神聚力,抓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信心。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水平

4月上旬,在全委领导干部大会上对本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承诺,制定了重点工作行动计划,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实施进度,从上到下自加压力,强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实施。市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市县两级农业部门以“明查加暗访、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三、创建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农残超标和限用农药检出情况还有发生,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农业标准化生产等知识的宣传、引导、普及等基础工作还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还没有形成有效合力。

二是基层基础薄弱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善。目前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普遍存在编制偏少、人员偏少、抽调人员多、兼职人员多、专业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手段不强等问题,特别是地方各级财政用于“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检测、农药专项治理、农业标准化基地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监管体系队伍中起重要触角作用的村级协管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由于身兼数职、经费缺乏,因此几乎形同虚设,造成了履行监管职责能力十分有限。

三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制度建设尚未全面启动。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附件3

 

运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以来,市畜牧中心按照运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要求,结合畜牧业工作实际,精心部署,严格落实,坚持在全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2018年,完成农业厅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兽药残留检测抽样共274批次。其中猪肉26批次、牛羊肉16批次、鸡肉52批次、猪尿96批次、牛羊尿48批次、生鲜乳16批次、鸡肝15批次、猪肝5批次。经山西省饲料兽药监察所检测,2018年畜禽产品合格率为100%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情况

1月-11月底,产地检疫生猪共375.3769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共9629.4009万公斤,共检疫出病害畜禽9.6011万头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三)无公害畜产品认定情况

2018年省农业厅要求我市无公害认定养殖场10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4家企业申请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获认证企业8家,不通过企业2家,待评审企业4家。

(四)标准化屠宰企业创建情况

20182020年,我市规划创建5个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和2个鸡屠宰标准化企业。目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其中运城宏盛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在国家商标局成功注册“尽放新”自有肉类品牌,并在市区大型超市设立了“放心肉”专柜,以“尽放新”的品牌,向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冷鲜肉,在打造品牌经营体系方面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五)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市畜牧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052余人次,检查企业1283余家次,立案24起,结案23起,罚款23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其中:假冒伪劣兽药案19起、动物卫生监督案2起,饲料案件1起,畜禽屠宰案2起。

(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我中心共有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10个,截止11月底,10个检查事项清单已全部完成,共检查企业 56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列出清单,由县级畜牧中心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及时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布,因停产停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原因,共录入企业信息 45条。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一)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1、各业务主管部门针对各自的监管对象,制订详细监管方案和监督抽查计划,明确监督抽查时间、频次,依据随机抽查原则,实施具体监督抽查,建立监督抽查档案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交由县畜牧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反馈给市畜牧部门。

2、层层签订责任书。上下联动,环环相扣抓落实,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级与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级畜牧兽医部门与一线监管责任人签订履职承诺书、与监管对象(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保证承诺书。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018年,我们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猪屠宰、兽用抗菌药、生鲜乳及“瘦肉精”非法使用四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各县(市、区)通过各种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把私屠滥宰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纠正不规范行为35个(次),责令改正违规行为11个(次),永济市畜牧动检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破获该市卿头镇私屠滥宰一案。二是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如实做好生产记录等要求。三是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我中心制定了《监督检查行为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肉品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统一印制并发放了四种台账记录本共870余本,规范提升了屠宰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了监督有制度,管理有台账,查验有“两章”,追溯有“两证”,保障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四是开展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对闻喜、夏县、芮城、稷山、绛县不合规范的屠宰企业进行整改或整合,增加A类屠宰企业数量。

2、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一是严把兽用抗菌药生产关。重点对兽药生产企业执行的追溯制度情况、产品赋码情况、上传入库和出库信息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核查,确保兽药生产GMP制度和二维码追溯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严管兽用抗菌药经营环节。全面督促落实兽药GSP和二维码追溯制度。截止目前,监管部门入网注册14个,兽药经营企业入网注册244家,入网注册完成率100%;上传入库数据企业160家,完成率65%,按时按要求完成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规范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培训,督促养殖企业规范兽药购买记录、兽药使用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和处方药管理制度。为了将用药知识宣传到养殖户,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兽药,我们印制“畜禽养殖用药质量安全告知书”5000份,送达告知兽药经营和养殖企业。配合省局给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发放“兽药安全使用挂图”4000份。

3、生鲜乳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奶牛养殖场(户)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监督奶畜养殖户遵守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并做好各项记录;完善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收购站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制度,严厉查处违法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兽药和三聚氰胺等违法行为。

 4、“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以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地区和生猪养殖大县为重点,重点查处向养殖户销售“瘦肉精”或销售含有“瘦肉精”成分产品、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贩运及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行为。

(三)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四月份在全市畜牧系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七月份组织相关科站在市体育馆广场前参加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八月份在全市畜牧系统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向养殖户和消费者积极宣传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由于养殖户、收贩运户不能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加大剂量用药,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导致药残超标情况还有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形成有效合力。

(二)监管机构不健全。县、乡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应尽快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赋予职能,增加编制,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完善监管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

(三)处罚力度不够。由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没有资质,所监测问题畜产品的检验报告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各县畜牧执法队无法对存在问题的养殖户进行处罚,很难形成有效的震慑,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加大抽检计划,继续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探索监督管理新举措,继续保持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发展态势,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4

 

运城市果业发展中心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

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201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果业生产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果业部门从年初就积极谋划,制定方案,广泛动员,深入开展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果园生产环节、管理环节、监测环节紧抓不放,努力提升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有效地保障了果品质量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果业是运城农业的一大支柱产业,果品安全生产关乎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是确保果农持续增收的根本保障。为此全市果业系统高度重视果品安全的宣传工作。通过向果农推广安全有效的生产技术,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才能不断增强果农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果农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我中心多次前往各县(市、区)尤其是盐湖、临猗、万荣、芮城和平陆等果业生产大县(区),深入果园向果农发放果品安全生产技术手册,多次组织技术人员给果农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培训不断加强果农和企业的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果农从事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的生产,确保我市果品的质量安全。

今年717日,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我中心积极参与在市体育馆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作版面宣传果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先后向广大市民和果农发放葡萄、桃树、梨树和苹果等各类果品安全管理年历,指导果农安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果树生产;同时普及发放《果园安全用药准则》,帮助广大市民和果农了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同时,由我中心技术站抽调技术专家,设立咨询台,第一时间帮助现场市民和果农解决果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719日,在我单位楼下设立果品安全宣传台,分发相关资料,进一步向广大群众普及果品安全方面知识。

(二)推进“三品一标一产地”认证

我市共有“三品一标一产地”认证有效期内产品273个。全市有机食品产品54个,认证面积4.3万亩,而果品类产品就达14个,认证产地面积占全市认证面积的一半以上。绿色食品产品14个而果品类产品就达9个,全市基地认证面积11.8万亩,而果品产地认证面积就有11.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179个,产地认证面积145万亩。其中,果品类产品占比近50%,分别达到68个和62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更是成绩喜人,通过认证的果品有:王过酥梨、临猗苹果、芮城苹果、万荣苹果、平陆苹果、绛县大樱桃、绛县山楂、永济大樱桃、七里坡山楂、北景柿子、临晋江石榴等。

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识认证是指产品全生命周期(即生长、原材料提取、生产、加工、制造、包装、储运、使用、废弃处理等)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PEOP=生态+品质+信任+保护。我市通过认证的有:运城盐湖酥梨、平陆苹果、平陆玉露香梨、芮城苹果、临猗苹果、万荣苹果。这在全国地级市都位列前茅,标志着我市果品安全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三)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

我中心按照现代果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促进果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收购销售”的管理模式,尤其在性诱剂、杀虫灯、粘虫板等生物防治上,逐步实现联防联治联控,提高防控效率,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果品质量安全。同时,制定了运城水果标准化示范园区选取原则与条件,我们在全市选择了22个“水果出口标准化示范园区”进行重点打造。市政府与山西农业大学实行校市合作,在以万荣、临猗为重点的峨嵋岭经济带和以平陆、芮城为重点的中条山经济带,建设“一山一岭”优质果品出口基地。目前已完成出口认证果园170多个,辐射带动110余万亩出口基地。通过发挥标准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果园提档升级。

(四)加大生产源头培训力度

一方面,组织果业合作社和果农“走出去”参观学习,带领全市果农带头人、示范园主、果业科技人员300余人分两批赴陕西、甘肃观摩学习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经验,并召开全市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座谈会,掀起了建设标准化园区的热潮。另一方面,把国内外知名专家“请进来”授课解惑。先后邀请国内知名院所的专家、学者50余人对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专题培训。从而大大提高了果园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了果农绿色果品生产意识,促进了全市果品提质增效。

(五)以国家级实验室为依托,加快检验检疫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4+2”检测检验模式。以国家级温带果蔬重点检疫实验室为依托,建设市、县、乡、企四级检测平台与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出口检验检疫服务相结合的“4+2”检测检验模式。对入市果品全面开展有害生物监控,科学分析风险和动态分类管理,优质农产品检验检疫体系建设跃升新台阶。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通过优化出口农产品行政许可管理和通关报检流程,积极开展有害生物监控,科学分析风险和动态分类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助推出口企业发展。三是创新模式建立追溯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监管新模式,使所有出口农产品“有编码、有身份、能溯源”,确保食品安全。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我中心将果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辖区各县(市、区)果业部门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责成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果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完成。同时我们建立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点上督查和面上督查、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督查考核机制,有力地确保了我市果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按照“政府总负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水果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监管职责,做到部门监管不漏项,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

大力宣传中央、省有关加强水果安全工作的新精神,宣传加强水果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果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优质水果生产规程、宣传果业品牌和龙头企业,增强社会消费信心,提高我市水果质量信誉。

(四)积极落实

在加强我市果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发扬真抓实干精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从水果生产环节的源头上加强监管,确保该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人民群众吃到安全放心的水果。

三、存在问题

我中心果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果品安全生产机构体制不健全。市县乡村没有相应的配套组织机构与人员,一些措施制度得不到较好实施。

(二)果品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不足。虽然我们在果农安全知识培训、在果园追溯体系建设、在出口示范区病虫监测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果品出口示范区病虫监测方面与检验检疫部门有效合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监管经费的严重缺乏势必造成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三)果品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单位职能与相关体制机制不配套,致使监管不能很好落实,存在盲区。

 

附件5

 

运城市公安局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年度行动计划”中赋予公安部门的任务目标,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积极会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类食品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在社会面形成有效震慑。现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做法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各类食品犯罪案件13起,其中2起案件发起部级集群战役,1起案件被列为公安部重点食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8家,查获扣押涉案资金2609万元;协查部级、省级下发的协查案件56起,线索2584条,全部及时回复上报,受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5次通令嘉奖;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检查96次,检查食品、保健品等行业场所288家。

工作亮点:一是开展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规范了旅游景区及周边、校园及周边餐饮及摊点的食品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新绛县公安局侦办的赵某某注射违禁药物制售注水猪肉一案被公安部列为打假“利剑”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此案的成功侦破是全国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注水猪肉案,公安部在治安管理工作简报打假工作专刊第二期上对此案的技战法进行全国范围内推广。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尚礼任组长,副局长王黎明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各县市公安局、分局都成立了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二)推进“行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公安机关主动与食药、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等相关监管部门联系,在执法联动、案件移送、会商督办等方面探索建立了“信息共享、适时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线索及案件移交机制、提前介入和联合督办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主动联合食药监、盐业、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执法协调会7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共同联合执法检查96余次。对重点食品企业、旅游景点、学校等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形成防范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预警研判,主动预防突发案件。全市公安机关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广泛摸排,把犯罪利益链条全环节纳入打击视线。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定期进行暗访摸排,深度收集案件线索,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挤压食品安犯罪的活动空间。二是充分发挥公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将打击食品犯罪融入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和“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部位和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沟通,拓宽情报信息来源。

(四)突出工作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打击。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食药打假“利剑”行动、访名企、促合作、打假冒、优环境活动、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打击注射违禁药物制售注水猪肉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特别是把打击注射违禁药物制售注水猪肉及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制售假劣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放在首位,通过全方位、无死角的调查摸底、信息搜集,全层次的掌握本辖区的信息和情报。新绛县公安局侦办的赵某某注射违禁药物制售注水猪肉一案被公安部列为打假“利剑”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此案的成功侦破是全国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注水猪肉案,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

(五)广泛宣传动员,掀起打击食品犯罪人民战争。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已经开通的“网上举报QQ群”和山西市场导报河东公安专栏进行典型案例、法律小知识宣传,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各县市(区)繁华地段集中宣传发放,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行刑衔接渠道还不够畅通。一是缺少强力牵头部门,现有行刑衔接各项机制不能得到充分落实,还需要健全完善,建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文件形式明确牵头单位,以责任清单形式细化明确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分工。二是现有行刑衔接机制运行效率不高,虽然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些沟通,但沟通不够深入,有时各自为政,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难以共享。

(二)检验检测成为困扰办案进程的最大难题。一是截至目前为止,我省还没有明确公布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二是发生检验检测难题时,办案单位找不到权威检测机构,影响案件定性、查处和打击效果。

(三)机构设置不健全,一线民警业务能力欠缺。一是个别县还存在设置没有单例,挂靠在其他部门的现象;有的虽然单例,但只配备12名警力,远远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无法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情报信息掌握不足,业务水准欠缺,制约着办案质量和打击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主线,开展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好创建方案中任务分解所赋予公安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是按照省公安厅整体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专项行动等各项专项行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加大情报信息掌握和线索核查力度,结合当前食品类违法犯罪特点,积极与食品行政执法部门协作,与情报部门、网安部门、基层派出所密切合作,多方面、全层次掌握线索,深度经营,适时及时收网。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以提升民警的专业水准和工作能力;适时分批次派民警外出学习,跟班作业,以更新工作理念,学习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办案能力。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