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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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1227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环境质量状况

111月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35,同比下降10.8%,全省排名第六;达标天数162天,同比增加19天;PM2.5浓度下降幅度为9.4%SO2浓度下降幅度为37.0% NO2浓度下降幅度为9.1%PM10浓度下降幅度为4.6%CO浓度下降幅度为11.8%O3_8浓度下降幅度为5.3%56月份,综合指数连续两个月排名全省第一,先后3个月被省政府奖励1150多万元。省考核的11个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比例54.54%,较考核目标高18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36.36%,与考核目标持平。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进行谋划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强化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河东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色成为美丽运城的“底色”。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40多次召开各类会议,从不同角度对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转型、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重点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朱鹏市长先后36次作出重要批示,28次专题调研环保工作,先后对6个属地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市人大不断加大监督力度,适时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启动《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工作,通过人大立法形式使之成为法律的“硬约束”。坚持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问责144人,特别是严肃查处新绛高义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倾倒钢铁废渣危及环境安全问题,给予40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和司法处理,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控煤”方面。大力推进清洁取暖,积极申报并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未来三年将争取到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每年3亿元);强力推进城镇集中供热,完成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外网主干线建设,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0余万平方米,总面积达2710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91.03%;全力抓好“煤改气”“煤改电”,完成50604户。推进“禁煤区”建设,制定《运城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对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减少城市建成区燃煤行污染提供了政策依据。秋冬季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对中心城区内的散煤市场予以关停取缔,严厉打击散煤运输、流通及使用。扎实开展储售煤场专项整治,取缔647个,整改137个。

“治污”方面。着力抓好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升级改造,104家企业中,停产11家,完成66家。不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行动态管理,全市累计排查12737家,取缔整治10773家。全力开展VOCs专项整治,下达任务342家,完成266家。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淘汰燃煤锅炉914台(1200蒸吨),完成工业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360台。在全市开展砖瓦窑专项整治,排查取缔轮窑企业217家。

“管车”方面。大力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4万余人次,执法车辆7000余车次,检查散装物料企业545家,查处环保违法重型柴油车近10万辆,劝返6万余辆重型柴油车绕行,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规范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运行,有效减少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环境污染。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共查处环保不达标车辆733辆,劝返环保不达标车辆6023辆。

“降尘”方面。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先后4次开展扬尘专项检查,下达扬尘隐患通知书176份,督促整改扬尘问题524条,工地出入口安装洗车设备42台、雾炮机61台,施工现场覆盖3.2万平方米,硬化路面3.5万平方米;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中心城区77家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联网。

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力推进汾渭平原 “一市一策”,选定首席专家驻市团队,聘任两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顾问。进驻以来,向我市提供治理大气环境合理化建议741条,采纳实施645条,精准预报重污染天气3次,准确率100%。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入秋冬季以来,共发布预警和调度令2次,对全市水泥、铸造、钢铁等704家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从127日至明年120日实施机动车限行。

(三)坚持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河长制”,作为市总河长,朱鹏市长多次带队赴汾河沿线、姚暹渠等处督导生态修复、河道治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21个项目中,11个完工,8个在建,其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提升改造16处,保留雨洪口10处,彻底封堵65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新建城市污水管网59.3公里、雨水管网54.8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55.5公里。推进汾河、涑水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1家完成,3家开工,6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中心城区6个黑臭水体中,八一水库、姚暹渠城区段等5个已完成截污和清淤工程,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干河明渠段完成应急截污工程,正在进行清淤。抓好加油站地下储油罐防渗改造,全市共515家,完成404家。全面实施直排河道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4个沿汾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不断提升断面水质监测能力,完成4个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强化水源地整治,21个交办问题中,整改完成20个。严控地下水开采,完成地下水压采1818.5万立方米。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修订完善跨界断面考核办法,将总磷纳入考核,扣缴相关县市生态补偿金7790万元,奖励630万元。

(四)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与1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点位核实,形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数据。深刻汲取山西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问题教训,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对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堆存场所污源染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对135个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堆存场所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抓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及渗滤液扩容改造工程列入2018年市政府“城建111工程”百项重点项目,总投资6000余万元,目前,正在编制可研和环评报告,预计12月份开工,明年6月份完工。新绛高义钢铁违法倾倒工业废渣问题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组和责任追究组,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4次现场推进会及2次约谈会,朱鹏市长4次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督导。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清运钢渣43335吨,启动紧急用地程序,建设新的填埋场,并给予40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和司法处理。同时,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以案为戒”环保警示教育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五)坚持生态优先,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打好自然禀赋牌,统筹推进黄河、汾河、涑水河、中条山、峨嵋岭、盐湖、伍姓湖、圣天湖等“八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累计投资5000余万元,建成管理站1个、管理所8个、巡护点9个,埋设标桩1260个、科普宣传牌和保护区介绍牌32个、限制性和指示性标牌160个。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53起问题中,49起整改到位,其余4起正在按要求加快整改。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督促全市非煤矿山编制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三合一”方案,并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制定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先后两次就《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504条,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及时上报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如期完成全市2018年减排项目(57个结构关停项目,57个工程减排项目,13个非重点项目)的调度和汇总,制定下达年度计划抓好落实。全力推进5个行业51家企业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核发,目前,已核发34家。

(六)坚持立行立改,全力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以调度督查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任务清单,严格销号管理,全力推进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面,12项任务中,2017年底前需完成的8项整改任务,全部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销号验收报告;需中长期推进的4项整改任务,基本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面,86项任务中,64项完成,其余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已督查6轮,反馈4轮,共反馈问题423个,整改完成343个。其中,第一轮反馈110个,整改完成73个;第二轮反馈101个,整改完成86个;第三轮反馈105个,整改完成89个;第四轮反馈107个,整改完成95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查处方面,共交办案件31150件(案件数并列全省第七),全市按照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包案、坚持快速处理、及时公开信息的做法,已全部按时办结。关停取缔50家“散乱污”企业或小作坊,限产停产11家,查封2家,立案侦查2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3人,问责33人。

(七)坚持严查重处,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了移动执法系统、高空视频监测系统、VOCs监测系统、3D可视激光雷达监测系统、车载在线颗粒物质谱仪、环保信息综合平台等六大平台,掌握了我市PM10PM2.5以及O3的来源、成因,发现了多个污染源,为环境治理和环保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提升了我市在空气重污染来临和发生时的应对能力。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全市共出动人员45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352家,行政处罚381家,罚款3650多万元。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市县联动执法核查,制定集中核查方案,先后4次召开动员会,抽调市县两级环保系统执法人员233人,属地配合491人,组成65个联动执法核查组,按每乡(镇)1个核查小组,分4批次对7个县(市、区)、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集中核查,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环保、公安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58次,核实各类环境举报线索79条,全市共办理各类环境治安案件48起,治安拘留44人,行政罚款1人;侦办环境刑事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查处妨碍执行环保公务案件3起,治安拘留3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依法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34起,罚款160.97万元,查扣非法运销车辆16辆及挖掘机、钻机等非法开采设备若干。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受理、转办、核实和反馈等关键环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共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案件1318件,办结1206件,其余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办理。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3.73分,较全省平均得分高出1.22分,以明显优势排全省第一。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履责仍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够有力,“管发展、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高义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倾倒钢铁废渣危及环境安全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我们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不敢动真碰硬、疏于监管的问题。环境基础比较薄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集中供热、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扬尘污染、重污染天气、道路运输、散煤整治等方面的问题依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压力巨大,今年以来,受一季度重污染天气影响,完成年度优良天数指标已无可能,当前又正值采暖季,完成PM2.5年度指标的任务艰巨;汾河、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和部分县界断面水质超标,水污染治理难度较大。环保队伍建设差距明显,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环保铁军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还存在不适应、不全面等问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强势发力、攻坚克难,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查处及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交办案件查处及问题整改,强化督查,压实责任,加强调度,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把住关键,压实责任,采取超常规举措,全力攻坚,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燃煤治理、企业错峰生产(运输)、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等,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强力改善断面水质。以张留庄断面和庙前断面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断面水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