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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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询问的调研报告

——20181227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翟李强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常委会将于12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11家单位开展专题询问。按照主任会议通过的专题询问方案及调研重点,1114日,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带领专题询问调研组对市城区垃圾治理、企业环保治理、建筑扬尘治理以及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环保局、住建、发改委、经信委和运城经济开发区环保工作汇报。之后,侯伟建副主任多次带领调研组成员深入应询单位及重点县(市、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企业和项目,对各单位及个别重点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为掌握各部门履职情况及部分重点、难点问题,我委还对个别企业和项目进行了暗访,为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工作提供了比较详实的第一手材料,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今年以来,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把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环保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不断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积极落实部门责任,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11月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35,同比下降10.8%,排名全省第六;达标天数162天,同比增加9天;PM2.5同比下降9.4%,环境空气质量六项考核指标同比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下降。省考核的11个水环境质量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比例54.54%,较考核目标高18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36.36%,与考核目标持平。

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及成效有以下四方面:

(一)坚持党政同责,压实扣紧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1、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资源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最大战略资源。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重大原则这一重要思想,牢记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书记骆惠宁视察运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自然禀赋作为最大的资源禀赋,把生态资源作为最大的战略资源来培育,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委首次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和长远目标,对今后三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市政府先后召开30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保护及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导,协调推动各项环保工作落实。

2、建章立制,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为厘清部门职责,修订完善《运城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细化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促进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工作格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出台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污染防治具体任务和措施,坚决向污染宣战。10月份,市政府又制定出台了《运城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运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推进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近远期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并将工作重点分解到了相关责任单位,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遵循。

3、强化督查,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落实《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不断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环保目标任务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终考核中的占比,严格进行考核。制定出台《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运城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由市“两办”牵头,抽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4次对各县(市、区)开展环保督察,有效推动了年度目标任务和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并对工作推进不力、发生环境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严肃执纪问责。

(二)坚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环境破坏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按日计罚、查封扣压、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5个新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全市共出动人员4500余人,检查工业企业1352家,查处违法行为企业185家,查封33家,限产停产32家,行政处罚78家,罚款607.3万元。市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58次,核实各类环境举报线索79条,主动出击,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共办理刑事案件29起,有效震慑了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三)持续精准发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围绕“控煤、管车、降尘、治污”四大目标任务,市政府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聘请院士、专家团队开展“一市一策”精准施治,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控煤方面: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彻底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排查整治1010台,取缔870台;开展“储煤场专项整治行动”和“民用散煤百日整顿行动”,不断完善散煤销售管控长效机制;加强“禁煤区”建设,将城市近郊区逐步纳入“禁煤区”范围,严控散煤销售;“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共完成“煤改气”22668户,“煤改电”26143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管车方面: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加强散装物料源头企业及车辆监管,查处环保不达标车辆,大力实施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加强车用油品监管力度,全面取缔黑加油站点,完善国六油品保供和销售监管长效机制。降尘方面:不断明确工作标准,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建筑工地、混泥土搅拌站以及垃圾山的扬尘管控,开展4次扬尘专项检查,积极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对施工现场环保治理工作实施远程监控,清理13处“垃圾山”,有效改善了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治污方面:以严格的环保标准倒逼转型,制定出台“龙腾虎跃”转型发展计划,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实施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选取焦化、钢铁、电力、化工、铝镁有色金属等传统支柱行业作为改造提升重点,争取省级技改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整治9398家,取缔3472家;抓好VOCs治理,下达任务342家,完成266家;强化油气回收治理,督促市内运营加油站及油罐车辆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通过专项行动,切实减少了“散乱污”企业数量,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城乡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2、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五水同治”,统筹治理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积极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对汾河和涑水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厂进行提效改造,目前完成1家,开工3家,开展项目前期6家;对汾河、涑水河、姚暹渠及中心城区的常硝渠、干河、硝池滩排水渠等共33条河流入河排污口开展专项整治,对非法排污口进行封堵;积极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清淤工程,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了80%以上,水体治理效果明显;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防治地下水污染,完成11个县(市、区)的油罐改造工作;加大对居民饮用水卫生监测及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主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全力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

3、打好净土保卫战,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与1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深刻汲取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高义钢铁倾倒钢渣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清废专项行动,深入查找问题,重拳整治工业固废非法排污行为。加快推进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启动涑水河永济和汾河万荣入黄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力度,逐步进行生态功能修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行动,督促全市非煤矿山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启动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今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交办案件查处和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开展督查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任务清单,严格销号管理,强化督查问责,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案件,市政府均已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转办督办,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进度要求得到了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生态环保的整体态势正在发生积极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正在逐步改善,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环保压力认识不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感、紧迫感欠缺

一些部门领导干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全市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认识不到位,只强调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而忽视紧迫性,在工作中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不够,对完成本部门承担的任务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存在着被动应付,履职尽责不力,“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保法律观念淡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环保责任持等待观望态度,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投入不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停运、危废管理不规范,超排偷排漏排现象依然存在,环境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新绛高义钢铁违法倾倒钢渣问题,教训深刻,值得反思。

(二)精准治理效果不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重道远

我市地处黄土高原中间盆地地带,环境容量不足,发展不足与环境脆弱并存,大气自净能力和扩散条件较差,受产业结构影响,污染物来源比较复杂,去年被国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汾渭平原11市之一,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在全国169个重点监控城市中倒数第十,全年248天的优良天数已无法完成,现在又进入秋冬季雾霾高发期,PM2.5防治压力也非常大,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明显短板;汾河、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和部分县界断面水质超标,已三次在生态环境保护部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会议上被点名批评;城市和县城周边污水灌溉耕地仍然存在,城乡垃圾分类、清运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不够,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不规范,这些问题对土壤的污染和破坏都不容忽视。

(三)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够科学,转型发展动能不足

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焦化、钢铁、水泥、电力、化工、有色金属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占比仍然较大,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困难,尤其是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比例过大,时常出现以考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借口,给违法企业“留余地”、“打折扣”、安排“缓冲过渡”;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融资难等因素影响,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与“龙腾虎跃”资源型经济转型目标未达到完全融合,推进“群星灿烂”等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动能不足,企业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产业转型升级及循环经济推进比较缓慢。

(四)城市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直接影响环境质量

调研中发现,影响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的环保基础设施问题主要有:一是建成区建筑垃圾存量大,建筑工地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长期以来,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没有得到“资源化”、“减量化”,今年虽对部分“垃圾山”进行了治理,但仍存有“垃圾山”10余处,总量达400万余方,且年新增建筑垃圾约200万余方,亟待处理。此外,各县(市、区)几乎都存在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冲洗设备成为摆设,基本上没有进行湿法作业,驻工地的监管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在局部区域仍然突出。二是中心城区“地热井”关停缓慢,供暖配套设施不完善。市城区现有“地热井”共57眼井,由于部分区域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目前实际已关停的“地热井3眼,不仅未能实现市政府确定的于11月底前全部关停的任务,而且总量还在不断增加。“地热井”问题,表面是热源不足,深层次原因是开发商受利益驱动,不愿主动退出。“地热井”问题处理不当,势必会对地表水造成严重污染。三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滞后。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雨污合流,受污水处理能力所限,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面源污染物排入河道,严重污染水体。今年以来,虽然新建了部份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了部分雨污合流制管网,但因体系不完善,不能发挥作用,最终无奈地又与老管网“雨污合流”。四是汾河和涑水河流域污水厂提效改造进展缓慢。目前,汾河沿线,只有河津市完成污水厂提效改造工程,正在进行保温工程,新绛县、稷山县、万荣县处于项目实施阶段,涑水河流域闻喜、绛县、夏县、临猗、永济、盐湖区污水厂提效改造和保温工程仍处于办理前期手续阶段。五是饮用水监测与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在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监测范围小、监测点少、监测项目(指标)不全、部分监测结果不达标、监测与管理相脱节问题;监管中环保、住建、卫计委三部门之间存在着权责不清晰、任务不明确,衔接不到位,水质定期、全面监督性检测任务落实不彻底,标准化水质监测能力较差,落实市委打好碧水保卫战的“从水源水、出厂水到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存在薄弱环节。六是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难度较大。天然气气源保障能力不足,电力保障基础设施不配套,部分地区存在重完成目标任务,不注重实际效果现象,价格补贴等优惠措施保障落实难度较大,导致部分群众改造意愿较低,今后两年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困难较多,难度加大。

(五)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环境问题容易反弹

中央环保督察方面,我市12项整改任务中,有3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省级环保督察方面,86个省督察整改任务中,有14个整改任务未完成整改或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汾渭平原督察方面,911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汾渭平原工作进展情况涉及我市12个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六)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近年来,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实施“四治六化一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仅是解决了部分点上的突出问题,从整体情况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没有根本性改善,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任重道远。

(七)全民环保意识有待提升

司法机关、环保执法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媒体对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全民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社会公众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了解和认识不够全面,部分群众片面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是环保部门的事,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强,营造全社会守护绿色家园、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氛围还不浓厚,全市环保工作中“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新格局尚未形成。

三、几点建议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大运城”建设中,将生态资源作为发展的最大战略资源来培育,把自然禀赋作为最大的资源禀赋来抓,围绕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聚集突出生态问题,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增强政治站位,进一步夯实环保责任

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强化政治责任,按照全国、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的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切实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运城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要求,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加大监管力度,以环保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部门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将本部门的环保职责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局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优化经济结构,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推动产业发展的动能由资源、人力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转变,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实现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变;加大对传统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技改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发展循环经济;同时,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优质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比例,持续加大对钢铁、焦化、电力、铝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工业绿色、环保发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围绕我市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难点问题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规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提高治理效果。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和城市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错峰生产应对工作;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监管,持续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要进一步强化城镇扬尘管控,加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治理,严格做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河流的监测和污染防治,对“河长制”、“湖长制”进行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和定期分析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整治黑臭水体,逐步关停中心城区“地热井”,统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加快改善直至消除劣V类水体;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加大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力度,深刻汲取高义钢铁违法倾倒钢渣问题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清废专项行动,深入查找问题,重拳整治非法排放工业固废行为,切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坚决守住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清新空气,确保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不断改善。

(四)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按照“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用最短时间将城区现存“垃圾山”全部清运,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和建设进度,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汾河、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温增效和扩容提质进度,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和中水回收能力;加强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在保障民生,确保居民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对具备关停条件的“地热井”坚决实施关停,避免“一刀切”。

(五)敢于动真碰硬,保持严惩环境违法高压态势

坚持入口要严,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全覆盖,严格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不能给项目“让路”。坚持出口要狠,不断健全完善环保、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支持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公益诉讼,进一步畅通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按日计罚、查封扣压、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5个新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绝不留情,关停绝不手软,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六)坚持边查边改,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认真做好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各项整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每一项整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严格销号管理,真正把功夫下在抓整改落实上,以问题整改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乃至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最严格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

(七)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落实市委出台的《运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能、改房、改厕”五改,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清运新路径、新机制,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污水直排耕地,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八)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强化全市上下党政同责、各负其责、失职追责的职责认同,共同把环境保护这项功在当代、泽被后世的大事办好、办实;要积极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五进”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各新闻媒体要落实《环保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