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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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201912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结合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的同时,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于2019828日通过了《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现将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强化责任抓落实

《决议》出台后,市中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根据高文君院长的指示,92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党组会对该《决议》进行了学习传达,经过讨论制定了6项措施:一是基层法院党组要学习《决议》并贯彻落实,各基层院长要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决议》情况。二是将《决议》向省高院报送,同时进行宣传《决议》活动。三是建议政法委通过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向各联席单位推送《决议》。四是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集公、检、法、司召开协调会,就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进行沟通。五是市中院出台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实施办法,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同时启动与市发改委、税务局建立定向询价评估机制。六是两级法院发挥主体作用,执行工作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加强执行力量,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市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坚决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中院制定的6项措施,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有效措施,坚持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

市中院坚持执行宣传不间断,坚持每月及重大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当事人见证执行,宣传执行,通过运城日报、黄河新闻网、网易新闻等新闻媒体多次对全市“切实解决执行难”情况进行系列报道,市中院公众微信号、“运城执行”公众微信号对全市执行工作情况的不间断的宣传,利用市中心华曦广场的电子大屏、市中院二楼电子大屏不定期的向社会大众推送各类执行工作情况,营造了落实《决议》解决执行难的强大舆论氛围和声势。

二、发挥主体作用、落实《决议》创成效

两级法院坚决发挥“切实解决执行难”主体作用,在省高院、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按照市中院党组“忠精新稳细廉”工作方针,贯彻省高院提出的“一性三化”的执行工作思路,落实决议内容,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

(一)突出抓好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科技在全市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深度应用。两级法院将执行指挥中心变成实体机构,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管理新模式,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依托,基本实现对执行案件、事项、人员的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管理,实现了执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坚持每月月初召开“两级法院执行局长例会”,对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情况、涉执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等逐项进行通报,详细分析各个法院的工作亮点和不足,并对当月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尤其是对“3+1”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挂网督办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涉党政机关未结案件执行工作、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等方面,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坚持每月工作通报制度,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发现弱项短板,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固强补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强化执行工作强制性

为了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市法院进一步优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应用,努力实现高效、精准、精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及惩戒失信行为,芮城、绛县等法院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926日上午,市中院到绛县法院调研打击“拒执罪”情况和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相关情况。1011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市中院一起到芮城对开展打击“拒执罪”进行了专项调研。截止1121日,全市法院实际拘留538人,公诉拒执罪移送144件,立案9件,判决6件;自诉拒执罪移送68件,立案3件,判决3件。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移送3件,立案2件,判决2件。

(三)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2019

规范化建设依然不放松,结合全市执行工作实际,完善了立、审、执协调运行机制,市中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4个规范性文件,更加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效果,切实提高执行公信力,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中院执行局对今年的已结执行案件开始了案件评查,确保执行案件的办理质量。

(四)促进阳光执行

执行宣传不间断。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当事人见证执行,宣传执行。为积极促进全市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委、市委关于对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要求,925日的开放日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均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涉执企业当事人等召开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不仅听取了民营企业的诉求,也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为进一步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优化全市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1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执行宣传的通知》和《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加强执行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精神,1016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弘扬诚信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开放日宣传活动,不仅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还通过电子屏播放执行成果,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向来往群众集中宣传,吸引了大批群众围观。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解答问题近500余人次。在宣传的同时还外出执行,拘留1人、查封房屋1座、400平米门面房1间,执行完毕3案,执行回案款1.3万元。

(五)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律权威,结合近期执行工作情况,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专项活动。临猗法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打击老赖,服务企业,迎接国庆”执行专项行动,共对4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顺利执结3案。平陆法院开展了四次“执行飓风行动—清网行动”,共拘留被执行人3人,执行完毕3案,执行回案款5.15万元。稷山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大会战”活动,拘传5人,主动履行7人,执行完毕10案,执行和解20案,查封房屋1座,执行回案款28万元。绛县法院以“打击拒执罪”为主题,着重开展了搜集证据、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等活动。万荣法院开展了三次“涉企业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公职人员”的专项执行行动,拘传4人,拘留2人,执结3案,执行到位金额6.82万元。夏县法院开展了四次“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召开了研判会议,对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拘留1人,执行回案款22.4万元。盐湖法院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将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了消化,共执结超长期未结案件16件。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专项改革、开展“三晋跨年执行”活动,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实施意见》,运城中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深化专项整改,开展“三晋跨年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1118日上午9时,运城中院执行局在会议室召开了“深化专项整改、开展三晋跨年执行活动”动员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文明军宣布了《实施方案》,对领导组分工进行了安排,要求4个小组和1个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带领全市法院,使各项执行办案质效和执行综合管理指标工作全面达到整改要求,“3+1”核心指标达到整改要求,2019年执行质效保持常态化达标运行,整体位次依次前移,切实改变个别指标排名落后的局面。

(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为了切实提高市中院的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市中院不定期召开执行员额法官执行质效专题研究分析会,针对市中院执行质效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要求员额法官认真自查,写出整改报告予以落实。此外还建立健全了相关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督促自学、交流互学以及专业培训等形式,不仅对新进执行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针对在执行工作中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与工作方法进行业务培训,还针对具体的办案流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对执行干警进行培训,如“一案一账户”技能操作培训,促使干警提升境界、优化知识技能,增强执行综合素质。

经过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截止到1219日下午,全市法院累计新收执行案23138件(去年旧存1790件),结案21727件,结案率87.16%,实际结案8653件,实际结案率48.96%

三、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展声势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要求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制度化机制化,把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范围,从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

(一)依靠党的领导

20194月市委政法委牵头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了“执行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如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能力,提高执行效率,拓宽执行渠道,维护司法公正,并结合我市执行程序中遇到的“执行难”实际情况,910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委政法委924日下发了转发该《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做好衔接配合等工作,这是党委支持执行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118日下午3时,运城中院执行局首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经过审查发出了第一张律师调查令。运城中院推行执行调查令制度,不仅体现了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的尊重,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还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和避免司法不公。1031日,新绛县召开了新绛县委政法委牵头召集的“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和打击拒执罪联席会议,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为建立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基础。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学习落实《决议》精神,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10月下旬,市中院积极配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贵义调研工作,积极落实省人大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审议意见。市中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   30余人次见证执行,召开6次座谈会专题听取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中院执行局坚持每月向人大报送全市执行情况和执行动态,第一时间接受人大的监督,市中院还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一起到盐湖法院、平陆法院、芮城法院、新绛法院、河津法院等基层法院视察并调研相关执行工作,指导基层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力度,着力完善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沟通的机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任重而道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执行工作与《决议》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遵循执行规律、坚持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全力提升全市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