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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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201912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通过后,市政府立即组织全方位传达学习、立体化宣传发动、多层次贯彻执行。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推动大数据建设落地,全力推进大数据平台应用,全量汇聚各类数据资源,以大数据智能应用打造新型警务模式,不断提升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现代化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决议》。积极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决议》活动,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做到掌握《决议》内容,吃透《决议》精神,熟悉《决议》要求。二是在公安系统认真开展学习《决议》活动。郭尚礼副市长向刘新云副省长进行了专题汇报,业务部门向省公安厅相关业务部门领导进行了当面汇报,得到了刘新云副省长的高度肯定。采取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下发学习通知等方式,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原原本本学习《决议》内容,使《决议》成为开展工作的政策依据和“尚方宝剑”。三是在全社会开展多种方式宣传《决议》。市公安局通过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决议》,为推动《决议》落地生根筑牢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周密筹划部署,压实工作职责

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作为“智慧城市”的基础工程,围绕《决议》的任务要求,深度筹划落实措施,建强建实组织机构,强力推进平台建设。市公安局党委把贯彻落实《决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根据层级定位,完善建设方案,加快整体推进,健全配套机制,厘清任务清单,确定时间节点,制定推进措施,强力推动了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及时调整了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建强了机构,充实了力量,细化了职责,大力推进以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公安信息化建设。成立了市公安局大数据领导组办公室,组建具有专业特长民警的工作组,按照“常态+专案”的工作模式,开展即时动态研判,形成情报线索,支撑实战工作。

三、狠抓资源整合,夯实基础工作

为了全量汇聚政务类数据,根据《决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整理政务云资源需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共享交换需求。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报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汇聚梳理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并上报《运城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表》,有效打通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同时,市公安局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将数据资源整合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下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类和社会类数据的采集标准和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汇聚数据一万亿余条,总量位列全省第一。

四、积极协调经费,加大资金投入

《决议》出台后,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公安局上报了《关于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申请增加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预算的请示》,申请融合卡口建设预算经费2690万元。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支出及配套资金申报表》,市公安局向市财政局申报了网安大数据应用平台、融合卡口、4G执法记录仪平台、公安桌面云、人员基础信息一体化采集、公安移动网、“情、指、勤”一体化应用平台、机房租赁等8个项目的建设经费,共计1.356亿元。为了强力推进我市融合卡口建设,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五、强力推进建设,构建防控体系

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省公安厅大数据应用中心和平台建设,坚持“打、防、管、控、挖”一体推进,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圆满完成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派出所工作平台、情指一体化平台、打防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平台等16个业务平台建设。同步推进了以下两项建设。

(一)加快推进我619能卡口(融合卡口)建设。根据《山西公安619智能卡口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市公安局制定了《运城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山西公安619智能卡口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在对我市619智能卡口建设点位进行复勘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我市619智能卡口建设方案,并已报省公安厅审核。年底前,拟投资760余万元,重点完成我市各省、市际出入口和辖区各县(市、区)县际68个点位和加油加气站43个点位建设任务。

(二)加快推进公安桌面云建设。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推广使用公安桌面云的通知》,要求在市级大数据应用中心安全域部署桌面云系统。市公安局拟投资320余万元,为全市公安机关配备公安桌面云系统,满足民警按需访问使用、应用大数据。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标,年底前完成。

六、注重应用实效,提升打防管控能力

《决议》出台后,市公安局组建了市县两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班,结合公安大数据应用平台,有效打击了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社会面防控、打击违法犯罪、重点人管控、重大安保活动、突发群体性事件、“一网通一次办”、执法全流程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平台效能。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1名;共破获各类文物案件2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1人,追缴各类文物15227件;破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6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7人,止付资金9498.52万元,冻结资金8700万元;共抓获撤网逃犯1559名;查处酒驾、醉驾4865起,毒驾5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74230起;全市服务群众平台实名认证2630683人,业务总量4550340件;服务企业平台注册85841家,业务总量2045639件。市公安局制定了《运城市公安机关2019年至2022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明确我市训练清单,重点围绕大数据应用平台进行专题培训。通过跟班作业、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培养市级大数据专业人才。共组织市级大数据应用平台各类培训34次共计1400余人。

七、依法依规管理,确保应用安全

根据《决议》要求,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全省公安大数据授权使用工作规范》,完成我市各警种的岗位授权。一是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填报《公安大数据民警个人信息及使用终端信息注册表》,共审核确定36313256台终端。二是市公安局明确各警种和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初次授权范围,并对拟授权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确定一期授权230人,并上报省公安厅。三是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国家标准》。按照《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大数据中心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提升了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平稳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决议》,加快推进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