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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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询问的调研报告

——201912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常委会将于12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12家单位开展专题询问。按照主任会议通过的专题询问方案及调研重点,123日,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带领专题询问调研组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煤改电”“煤改气”等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环保工作汇报。之后,张汪尤副主任多次带领调研组成员深入应询单位及重点县(市、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企业和项目,对各单位及个别重点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为掌握各部门履职情况及部分重点、难点问题,还组织人员对个别企业和项目进行了暗访,为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工作收集了比较详实的资料,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今年以来,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环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环保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各相关工作部门,积极落实部门责任,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11月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73,同比下降0.87%,下降率排名全省第5;省考核的11个水环境质量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比例54.54%,较考核目标高9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18.18%,与考核目标持平。

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及成效有以下四方面: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今年先后出台了《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等7个实施方案,召开了8次市委常委会和11次政府常务会,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33次生态环境保护调研,专题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工作。

(二)扎实推进工作,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市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依靠“一市一策”团队,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断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建成投运覆盖监测、监察、监控等方面13大系统,进一步完善减排措施清单,全市91家重点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方案,2532家涉气企业制定了应急减排措施;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13479家,完成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17家,钢铁行业无组织排放改造10家,淘汰燃煤锅炉275台,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195903户,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任务,查扣各类环保不达标车辆12939辆,报废注销登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共2236辆;对中心城区6条黑臭水体进行了集中治理,完成18项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和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推进汾河、涑水河沿线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如期建成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不断强化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省下达的194个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率达到79%,年度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扎实有效推进。

(三)依法严格监管,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组织开展“铁腕治污”“清废行动”“百日清零”等专项整治,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按日计罚、查封扣压、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5个新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64件,收缴罚款5600万元,查封、扣押19家,限产停产4家。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其中移送拘留30件,查办涉嫌污染犯罪案件4起,有效震慑了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今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交办案件查处和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开展督查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任务清单,严格销号管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截至目前,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的整改任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已达到整改序时进度,得到了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区域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但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环保优先理念有待提升,做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需进一步增强

一些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环保认识不到位,仍然存在思想懈怠现象,面临环保形势有压力有畏难有厌战情绪,只强调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而忽视紧迫性,在工作中强调客观因素多,对完成本部门承担的任务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着被动应付,履职尽责不力;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保法律观念淡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措施,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投入不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停运、危废管理不规范、超排偷排漏排现象依然存在,环境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二)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脆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

我市地理位置扩散条件差,处于汾渭污染通道,输入性污染占比较大,今年秋冬季遭遇了罕见的超长“厄尔尼诺”现象,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少,大气自净能力和扩散条件较差。受产业结构影响,污染物来源比较复杂,前三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虽大,但进入秋冬季以来,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10月份开始,空气质量持续下滑,11月处于全省倒数第二,全年261天的优良天数已无法完成,现在又进入秋冬季雾霾高发期,PM2.5防治压力也非常大,PM2.5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倒数27名,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明显短板;汾河、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和部分县界断面水质超标,三季度末,汾河、涑水河两条黄河支流入黄国考水质监测断面仍为劣V类,进入11月份以来,虽然通过引黄补水稀释污染物浓度,断面考核指标有所降低,有望全年完成山西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国考水质监测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的目标,但是从长远看,水污染排放总量没有得到控制,也耗费大量财力物力,不可持续;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国土空间“多规合一”亟待整合,全市矿山资源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破坏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短期生态修复难度较大,矿山生态情况调查摸底和恢复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城市和县城周边污水灌溉耕地仍然存在,城乡垃圾分类、清运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不够,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不规范,这些问题对土壤的污染和破坏都不容忽视。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环境整治的持续推进

调研中发现,工业产业结构中高消耗、高排放产业比重仍然较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落后较多,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大气环境污染源种类多,精准治理效果不佳。部分企业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工要求,应急减排不到位;机动车污染源居高不下,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排放尾气更加严重,部分高排放车辆使用劣质柴油,个别地方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道路清扫不及时,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不够稳定;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生活垃圾、地面裸露等面源污染问题还比较普遍,管控措施仍不到位,这些都严重影响大气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良性互动的差距还很大。二是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建筑工地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长期以来,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没有得到“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控制”,今年实施了清运装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确定了选址、配备了车辆等设施,但是项目进展缓慢,仍处于环评、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阶段;虽然对部分“垃圾山”进行了治理,但“垃圾山”存量仍然较大,且年新增建筑垃圾约200万余方,亟待处理。今年,省、市督查组对全市200余家工地进行了11次督导检查发现,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措施落实的不严格,一些施工工地冲洗设备成为摆设,基本上没有进行湿法作业,其中包括部分市政工程,驻工地的监管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在局部区域仍然突出。三是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不健全。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雨污合流严重,受污水处理能力所限,冬季采暖季,大量使用地热水,每天增加生活废水4万余方,不能做到达标处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面源污染物直排下游水体和湿地,严重污染水体。全市省级及以下工业园区中,还没有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落实工业集聚区全部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的要求差距较大。自去年以来,虽然新建了一些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了部分雨污合流制管网,但主要是与道路提升改造同步实施,尚未形成雨污分流系统,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四是汾河和涑水河流域部分污水厂提效改造进展缓慢。目前,汾河、涑水河沿线,只有6座污水厂完成提效改造工程,8座污水厂完成保温工程,尚有城东、城西、临猗第二污水厂、夏县、绛县等5座污水处理厂处于项目实施阶段。五是中心城区“地热井”关停滞后,供暖配套设施不完善。市城区现有“地热井”共49眼井,由于部分区域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在优先保障民生供暖的前提下,目前实际已关停的“地热井”数量极少。地热水开采过度,回灌不到位,既造成地表水的严重污染,又会影响地质结构,甚至会引起地质灾害。六是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压力较大。天然气气源保障能力不足,煤改电虽然完成了目标任务,但市、县周边农村改造不彻底,烧散煤问题仍很突出;部分地区存在重完成目标任务,不注重实际效果现象,价格补贴等优惠措施保障落实难度较大,一些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加之气源供应不稳定,导致部分群众改造意愿较低,继续推进“双改”工作困难较多,难度加大。

(四)农村环境存在短板,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我市在全省属于农业大市,近年来,随着果树、蔬菜种植面积不断增加,化肥、农药减量压力增大,农民对化肥依赖性强,对农药残留的认知程度低;养殖场的治污设施陈旧,畜禽养殖污染仍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缓慢。从整体情况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没有根本性改善,危废、固废管理不够规范,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任重道远。

(五)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全民环保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还不到位,公众参与度低,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司法机关、环保执法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媒体对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企业对依法治污的理念树立的还不牢,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欠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还没有成为行动自觉。社会公众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了解和认识不够全面,部分群众片面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是环保部门的事,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强,营造全社会走绿色发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氛围还不浓厚,全市环保工作中“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新格局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动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快建设运城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摆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全面把握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和重要举措,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以压实责任为抓手,紧盯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坚持把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聚焦工作重点,实施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围绕我市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难点问题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规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提高治理效果。

认真落实好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确立环保优先理念,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和散乱污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错峰生产应对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监管,持续推进黑烟车、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严控黑加油站销售劣质气、柴油;要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建筑垃圾管控及资源化利用,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强化城镇扬尘管控,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同时加强露天烧烤管控,进一步减少油烟污染。

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汾河、涑水河等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温增效和扩容提质进度,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和中水回收能力;统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治理力度,压实压紧“河长制”“湖长制”国考、省考水质达标责任,加快改善直至消除劣V类水体,严控主要河流沿线工农业生产、生活污水排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减低引黄补水成本,走可持续发展路径;加快完善集中供暖管网铺设覆盖范围,在优先保障民生取暖前提下,对地热资源利用和关闭中心城区地热井做出科学判断和决策,限期解决地热井尾水直排造成的严重污染问题。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体修复,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恢复治理责任,做到不欠新账,逐步还清旧账;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大农用地治理修复力度,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清废专项行动,重拳整治非法排放工业固废行为,切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强化执法力度,保持严惩环境违法高压态势

依据区域环境容量,坚持入口要严,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全覆盖,严格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不能给项目“让路”。坚持出口要狠,不断健全完善环保、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支持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公益诉讼,进一步畅通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按日计罚、查封扣压、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5个新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绝不留情,关停绝不手软,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认真落实市委出台的《运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清运新路径、新机制,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水直排耕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强化危废、固废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五)加强环保宣传,进一步凝聚全民环保合力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要强化全市上下党政同责、各负其责、失职追责的职责认同,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环保从业人员、一线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排污单位和排污者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积极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各新闻媒体要落实《环保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建设山清水秀大美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