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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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运城市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91226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激励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第十四款“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李凡狮、雷茜、韩冬红、端木英芳、张泽锋、崔子龙、任金斗、王强、薛国飞、马永刚、景万亿、刘娟华、周峰、薛胜利、李绒、陈水朝、武俊峰、尹克民、张凯雁、乔会武、赵夏娟、徐天锁、王伟、卫平、解玉霞、史君哲、乔雪娟、温海龙、任占龙、张红朵、常仁科、席娟娟、苏军平、陈晓园、宋引存、陈天虎、杨凡、王亚平、刘忠森、许娥子、张怀民等41名代表“运城市优秀人大代表”荣誉称号;决定授予驻盐湖区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驻永济市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驻河津市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驻临猗县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三活动小组、驻万荣县运城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驻稷山县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一活动小组、驻新绛县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一活动小组、驻绛县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一活动小组、驻闻喜县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驻垣曲县运城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驻夏县运城市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驻平陆县运城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驻芮城县运城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等13个代表小组“运城市优秀代表小组”荣誉称号。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体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向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学习,对标先进、比学赶超,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