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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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 2021年3月26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2020〕15号《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达书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在全面梳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  明确工作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斗争总体目标

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在即,适逢“十四五”开局,实现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责任愈加重大。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必须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要高度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检察工作要高质量发展,既要登高望远,更要脚踏实地,在党中央作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决策部署后,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决心不能变,机制不能变、力度不能减,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露头就打、穷追猛打、防止其死灰复燃,由小转大。要以更饱满的斗争精神、更高强的斗争本领,坚决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特别是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尚未处置完毕的涉案财物,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斗争成果。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六清”行动

加大办理力度。认真贯彻省院《关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持续加强办案攻坚,对正在办理的黑恶案件,加强办案力量的调配、加大市院的业务实质性指导力度,限定办案期限,确保如期起诉;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影响的案件,市检察院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组成专门办案组办理;继续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由市院领导挂牌督办。对尚处于侦查环节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与同级公安机关商请,可以指派办案组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侦办程序合法、证据确实,顺利进入审查环节。近5个月来,两级院共提起公诉13件147人,其中涉黑7件97人分别为侯正斌等13人涉黑案、米永建等14人涉黑案、张耀昱等28人涉黑案、李永勤等11人涉黑案,熊华涛等11人(黑转普通)、许自安等7人(黑转恶)、高麦虎等13人(黑转普通);涉恶6件50人,分别为文明明等17人涉恶、赵平竹等7人涉恶案、陆天保等9人涉恶案、杨英杰等3人(恶转普通)、张康胜等7人(恶集团转团伙)、王军等7人(恶集团转团伙)。

同步推进“打伞破网”。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及时移交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共党员涉嫌犯罪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5个月来移交线索27条;多措并举“打财断血”。一方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梳理掌握涉案财物的查、扣、冻情况,对涉黑涉恶案件相关财物及时果断追缴扣押;另一方面,加大对涉案财物违法性的甄别力度,提起公诉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提高财产刑的执行效率。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移诉涉黑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资金9629.199万元,房屋545套,车辆139辆,其他财产55项;涉恶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资金人民币877.7万元,房屋33套,车辆43辆,其他财产28项。

三、严格履行监督,确保案件处理公正

专项斗争越到最后越要严格依法办案,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履职,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持续提升案件质量。坚持严格规范诉讼程序、全面细致审查证据、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客观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继续坚持对涉黑恶案件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底线,要把审核把关责任落实落细,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够体会到公平、公正。

四、强化履职规范,促进三个效果统一

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持续强化出庭公诉工作,高度重视制作完备的庭审预案,特别是对于主犯不认黑不认恶的案件,要重点围绕“黑恶”的构成特征准备庭审预案,充分评估、预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焦点辩点问题,提出应对方法,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庭审应对有力,以“求极致”的态度履行好出庭公诉职责; 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有必要向社会释法说理、释明办案情况的案件以听证方式进行审查,保障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同时,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2020年至今共对30件116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准确适用从宽制度,有效瓦解分化黑恶组织成员,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发挥检察职能,实现综治长效常治

继续紧盯“十大行业”突出问题,持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督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线索发现、移交、核查;要进一步发挥好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的功能,对行业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法提出整治检察建议,要坚持“一案一建议”原则,检察建议发出后,应通过与被建议单位座谈、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与被建议单位共同努力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