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文件

关于提名谢建宏等人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 20211028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提名

任命:

谢建宏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侯曙亮、文明军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亚晖、刘乙龙、赵敏娟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说明如下:

谢建宏,男,汉族,19728月出生,山西万荣人,全日制中专,在职本科学历,19903月参加工作,1995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3月至20043月部队服役(其间:19939月至19957月长沙工程兵指挥学院学习;19999月至20026月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43月至20055月转业待安置;20055月至20149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科员(其间:20059月至20081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0149月至201712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科员、助理审判员;201712月至20196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科员、法官助理;20196月至今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科员、法官助理。202110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同意谢建宏纳入员额管理,需任命为审判员。

侯曙亮因退休需免去其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赵敏娟因退休需免去其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文明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犯罪,张亚晖因涉嫌违法犯罪,根据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晋监留通〔202136号、37号)留置通知书,从2021521日起被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留置。市中院党组会议109日研究决定提请免去文明军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张亚晖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乙龙因涉嫌职务犯罪,根据绛县监察委员会(绛监留通〔202107号)留置通知书,从202179日起被绛县监察委员会留置。97日,刘乙龙本人申请辞去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市中院党组会议916日研究决定提请免去刘乙龙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另外,1019日,市中院收到中共运城市纪委《关于给予刘乙龙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运纪〔202166号)和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给予刘乙龙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运监〔202143号),刘乙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以上人员经认真审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相关规定的法官任免职条件,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