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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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 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612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5个市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转达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几年的积极创建,全市上下的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食药监管部门主责突出,牵头抓总作用发挥明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责任明确;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设施持续强化、基础队伍不断充实、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党委抓部署、人大抓监督、政府抓创建、部门抓监管、企业抓管理、行业抓自律、社会共参与”七位一体的共治格局已然形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不合格食品和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监管工作仍需完善和规范,案件查处力度仍需加大,科技对行政执法支撑作用仍需加强,创建攻坚工作仍需持续加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将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进行依法监督和推进。我市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是全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排头兵,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政府及各监管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市委提出的“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树形象、抓创建就是惠民生、抓创建就是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着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市政府及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责,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抓重点、抓关键、抓短板,不断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诚信档案、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隐患风险,以“零容忍”的举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结果运用

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智慧食药”平台作用,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全方位的监管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不断提升。同时,要加大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社会公开和运用,依据检测结果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并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严格实行违法违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使违法违规企业受到严厉惩处。

四、进一步咬定创建目标,全力做好食品安全攻坚工作

市政府及监管部门必须要认清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必须在思想上更坚定,行动上更自觉,坚决克服“差不多”、“事儿不大”的麻痹思想,防止骄傲自满,裹步不前,全力做好食品安全攻坚工作。要紧紧咬定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标准审视我市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发挥优势的同时,瞄准更高标准,积极借鉴提升。要注意整合各方面力量齐抓共治,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广泛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依法引导公众积极有序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市食安委要进一步加大考核督查验收工作力度,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对不能如期完成创建目标、出现食品安全严重事故的单位进行问贵;对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努力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这一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开展严肃、理性的舆论监督,通过连续开展食品安全记者行活动,公开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和诚信模范,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全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治的良好环境,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上述审议意见,按照<监督法》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机构认真研究,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173月底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

工作部门

常委会组成人员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评定

等级

应到

实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0

39

31

8

0

满意

市农业委员会

40

39

28

11

0

满意

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40

39

30

9

0

满意

市果业发展中心

40

39

32

7

0

满意

市公安局

40

39

26

13

0

满意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612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