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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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书面)

——2020年5月13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1030日,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听取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运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转达书》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意见,各有关部门立即传达学习,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确保三年目标如期实现。

一、“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打深打透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恶势力团伙30个,扫黑除恶工作综合成绩全省排名第二。

2020年,我们将全面打响“八大攻坚战”,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一把手”制度,严厉打击能源环保、矿产资源、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领域的“市霸”“行霸”,严厉打击“网络贷”“套路贷”“网络黑恶势力”“校园贷”“软暴力讨债”等新兴行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坚决消除涉黑案件“空白县”。一季度,我们边抓防疫、边抓打击,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2个、“村霸”2个,扫黑除恶综合成绩全省排名第一。

二、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确保线索摸的出、查的透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公安部通、部转、部督办案件线索161件,申请办结158件,申请办结率为98.1%;接受省转、省督案件线索202件,申请办结179件,申请办结率为88.1%;省转以上案件线索申请办结率全省排名第二。在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仍然存在着推进缓慢、黑恶案件转化率低和自行摸排的线索摸排、录入少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行业领域,认真组织摸排,发现梳理线索,提高我市自行线索录入率。坚持完善核查举报线索的 “双见面制度”、“一案双查、双线核查制度”、“重大线索跨市()核查制度”和“申请办结线索复核复审机制”,确保真查真核、应查尽查、群众满意。适时对线索核查进度慢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今年共约谈了610个单位,确保在5月底前所有线索“清仓见底”。4月初,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集中研究了43条成案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的方法,由核查单位确定一名局班子成员带队,认真核实,推动线索转化成案,提高线索成案率,目前,已形成战果6个。第一季度,共接收部、省转的群众举报线索43条,受疫情影响,核查办结5条,办结率为11.6%

三、全力“清缴”黑恶势力资产,确保尽数归仓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追缴涉黑涉恶团伙资产2.3亿元。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两部两高《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涉案资产认定依据及证据标准,对已侦和在侦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逐一“检视复核”,彻查涉案资产,坚决消除“涉案资产未录入平台”案件。今年,我们在第一季度,追缴涉案资产 0.9亿元。通过“检视复核”,发现盐湖区马军民涉黑案未评估的房产,经评估约4.8亿元。

四、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回头看”,确保有伞必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发现移交“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的1799人。但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为个位数,与涉黑组织存在时间长、违法犯罪多、资产规模大、群众举报多不相匹配。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对2018年以来侦办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确保彻查见底,努力破解个别案件“见黑见恶不见伞”、“拍蝇打伞不破网”的问题,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全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挖出黑恶“保护伞”,打掉“关系网”,追查相关责任人。

五、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质效”,确保依法严惩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调查取证,紧扣涉黑涉恶的案件特征,不拔高、不降低,确保案件的质量。但仍然有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被省检察院改变定性。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把增强依法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法制审核专班与当地法制部门双重审核把关机制,严格落实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对侦办工作不力导致检法改变案件定性的,市公安局党委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以扫黑除恶为牵手,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

2019年,市公安局成立了反电诈中心(专班),组织开展了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打击“盗抢骗”行动和开展了云剑追逃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打击电诈工作全省排名第二。持续深化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不遗余力落实“三追一挖”、“四不放过”工作要求,循线深挖,强势打击,追缴各类文物17160件。2018年以来,全市没有新发盗掘古墓葬案件。对发现的涉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律由市公安局直接指挥,异地用警侦查打击,同步彻查公安民警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去年,我们异地用警打掉了盐湖区、河津市两个组织卖淫的涉黑犯罪集团。

2020年,全市将继续围绕破大案、管小案、控发案的总要求,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百姓、侵害集体利益的“村霸”、“乡霸”,严厉打击侵害百姓切身利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团伙,围绕营商环境,通过对市场和业主的走访了解,梳理、分析、研判,发现线索,从快从重打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七、整治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领域,确保治乱除害

全市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落实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推动村“两委”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要围绕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高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文物犯罪“多发地区”等五类地区,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排查管控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贯彻落实“三书两办”工作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险提示函分类推送、定期反馈、备案登记、督导问效和联合执法等制度,实现案件侦办与源头治理共同发力,坚决整治一批治安乱点,铲除一批源头祸根。目前,盐湖、临猗、河津、永济等重点县(市、区)发放的风险提示函数量较少。下一步,市公安局将逐一梳理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有针对性地发放风险提示函。

八、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宣传力度,确保深入人心

2019年,我们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编写了扫黑除恶干板腔、群口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短剧、戏剧,到社区、公园进行表演,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和重大成果,增强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共悬挂横幅、条幅等10余万条,张贴通告8万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万份,向手机用户推送相关信息120万人次,进行电视宣传报道3000余次、广播宣传19000余次、公益广告宣传480部、报纸宣传报道560余篇、新媒体宣传报道4400余篇、借助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宣传报道2万余篇(次)。

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新闻发布、融媒体宣传,以及举办扫黑除恶展览、晚会、拍摄电视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大力选树和宣传扫黑除恶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道德风尚,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及违纪违法的公安民警108人,我们主动查处了闻喜“6·03”涉黑案件涉案民警15人,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7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2020年,我们将结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组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案件警示工作,以动真碰硬的教育、监管、查处、惩戒,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过硬扫黑除恶队伍。

2020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央和全国扫黑办督导巡视反馈问题彻查整改为重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斗争意志、强化斗争精神,保持决心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变,坚决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