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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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13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高效推动落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用好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目标,找短板、强措施,逐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助推运城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今年以来,市政府以市、县两级环办为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统揽协调、督办考核、工作问责职能作用,围绕完成大气、水约束性指标,持续加大工作调度、约谈通报、量化问责的力度,推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有效治理,高水平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大环保工作格局。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拟成立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市、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精准科学治污。3月份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了蓝天保卫战决战动员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调度会,出台了《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决战目标、决战任务和决战保障,对5大类78项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压实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工作责任,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底,秋冬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前,针对PM2.5指标不降反升的问题,市政府召集7个部门和4个县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机动车污染、散煤燃烧、面源污染、扬尘污染、企业污染五方面的问题,通过技术专家源解析,针对性制定了13项具体举措进行精准管控,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显著。

二、紧扣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严格淘汰落后产能

(1)严禁钢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和《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要求,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项目进行摸底,从源头上把好关口。从124日起停止受理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钢铁产能。2020年,重点推进高义钢铁有限公司淘汰2630m³高炉减量置换1×1680m³炼铁高炉产能置换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同比可减少炼铁产能1.5万吨。截止目前,我市钢铁行业无新增过剩产能。

(2)淘汰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制定了《运城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运政办发[2019]43号),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压减任务325万吨。目前已完成压减138万吨任务,其中:山西建龙钢铁公司54万吨焦炉和河津市河东焦化公司54万吨焦炉已完成淘汰拆除工作,津鑫焦化130万吨运行焦炉予以停产关闭。202010月底前将继续压减焦化产能 187万吨。

(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98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减量置换”的原则,规划置换落后产能建设先进焦化项目,加快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通过省工信厅备案了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9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和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

2、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加大工业企业改造和治理力度。根据市政府《运城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计划》要求,20209月底前,要求10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环节、有组织排放环节、清洁运输改造),6月底前要完成100家企业VOCs治理,9月底前完成56台工业炉窑整治工作,完成39台炉窑淘汰工作,完成71家重点行业无组织治理。目前10家钢铁企业已初步完成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其它任务市大气办已将具体指标分解至各县(市、区)。

(2)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按照《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203台燃煤锅炉对标升级工作。9月底前全市范围内淘汰14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督促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

(3)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今年我市“煤改气”任务为30110户,“煤改电”任务108908户,因“煤改电”补贴力度加大,改造户数大大超出了目标任务,对电网改造形成一定压力,能源、供电部门将加快电网改造力度,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和散乱污治理

(1)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我市201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33.3%,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7.7%,均完成省下达减排任务。2020年将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计划。

(2)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运气防办〔202013号),对“散乱污”企业继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截至20203月份,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092家,取缔4887家,整改5186家,19家正在停产改造。

4、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1)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制定《运城市落实“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工作方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督查机制,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把中心城区,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闻喜县、临猗县列入联防联控范围强化管控。

(2)强化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建立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全市2539家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做到“一企一策”,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排放。2020年以来市大气办共发布4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2次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20206月底将完成2019年重污染应急减排情况的评估。

5、强化机动车污染整治

(1)加强柴油货车尾气污染管控。交通、交警、生态环境部门已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模式。在进入市区的9个交通卡口开展路查路检工作,形成查扣处罚—报废维修—达标复用的科学治理机制,依法重处超载抛洒、道路扬尘、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运输行为。截止315日,共完成重型柴油货车入户抽查116辆,完成车载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安装138辆。

(2)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市大气办制定了《运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实施方案》,组织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成6个执法组对盐湖区、运开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内的无牌、无证、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排查。截止315日,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车辆8310辆,发现无牌无证423 辆、发放备案告知单500份。

(3)持续推进黑烟车、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2014年以来,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3774辆,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淘汰工作任务。今年,将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严把车辆年审关口,坚持交通、生态环境、交警三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年审未能通过的营运车辆,坚决淘汰出营运市场。

(4)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及非法油品。按照《运城市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持续以全市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7124人次,取缔黑加油站点65处,查扣汽油23.66吨,柴油63.86吨,油罐24个,加油机22台,加油车11辆,加油三轮车1辆,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8人。

6、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控及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主厂区已完成地表清零,要求特许经营企业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主厂区10月底建设完成,年底前投入运营。在项目建设期间,利用东孙坞消纳场移动破碎筛分设备对市城区拆迁垃圾和工程垃圾进行处置,截止目前已处置5万余吨,工程弃土利用约56万吨,确保年底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7、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1)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建筑企业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项目开工建设和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治理方案,落实好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及时与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方可开工建设。建立起建筑施工环境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巡查督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住建、城管部门转办;住建部门行业管理,对在扬尘治理工作中拒不整改的建筑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惩处;城管部门执法处罚,对发现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查封或处罚。截止目前,全市在建工程共计250个,已复工236个,全部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治理要求。占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32个,已全部安装视屏监测系统并联网。

(2)狠抓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一是鼓励引导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封闭型货车,目前全市有新能源汽车、封闭型货车9000余辆。二是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大力推广机械化清扫,全市已购买清扫车14台,加大重点街道清扫和重点区域洒水的频次,对绿化作业、土石抛洒地段及时清洗到位。三是重点查处运输车辆脱落、抛洒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土石方作业。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510辆,执法人员6040人次,检查车辆7710余辆,查处抛洒污染路面案件26起,共处罚金额26000元。

(3)加大精准管控和督查督办力度。大气办专家组运用颗粒物走航系统,每日把污染严重的十条街道交办给城管部门,指导管理部门进行针对性管控,今年已先后通报八期。20201月日起至313日,累计共发现和交办45处问题,其中道路扬尘8处,黄土裸露15处,施工扬尘22处,并对重点扬尘污染问题下达督办通知。通过滚动推送、清洗作业,达到“以克论净”的城市清洁标准。

8、深入开展散煤燃烧整治。

(1)划定管控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划定中心城区禁煤区和国控监测点周边10公里范围为散煤燃烧管控重点区域,能源部门牵头,盐湖区、运开区、临猗县、夏县四个属地分组包片开展地毯式清理。对发现散煤户,采取清运散煤、拆除炉具、引导管控的方式进行清理。

(2)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点。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区域合理布局新增洁净煤销售点。目前,共布局洁净煤供应点124个,年供应能力86.3万吨,有效保障了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取暖用户的用煤需求。

(3)加大监督抽测力度。全市共建档民用散煤销售企业200家。20201月份市级监督抽查共抽取民用散煤样品20个,经检验全部合格;县级监督抽查2019年抽取样品385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8.7%,对2家不合格企业没收违法所得1225元,罚款12295元。2020年市级层面计划抽检200批次民用散煤(时间为202010月至20213月),秋冬季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20%

9、加大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1)强化三烧污染管控。利用高空视频对中心城区三烧行为进行监控,市大气办将对火点较集中的地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量化问责,每日发现有5处以上火点、每周发现有10处以上火点的,对该乡(镇、办)主要领导启动问责。对个人三烧行为严格处罚、对造成严重污染的,顶格处罚。

(2)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市场监管部门对主城区(街道)的餐饮单位开启“地毯式”排查,实现“一户一档”。运城市区和各县(市)主城区餐饮企业共有741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5623台,安装率达到了75.8%。2020年市区和各县(市)主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力争达到100%。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未发现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今后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露天烧烤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理、坚决取缔,确保建成区露天烧烤清零目标长效保持。

(3)强化燃放烟花爆竹管控。落实《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648人次,车辆324车次,共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6起,罚款处罚17起,发布处罚通告7期。协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发挥烟花爆竹禁限放的主力军作用。

(二)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1、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汾河沿线和涑水河流域的的新绛县、稷山县、万荣县、河津市、临猗县、永济市、夏县、绛县、城东等9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提效改造已完工,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等三项指标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闻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计划202012月底完工,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计划2020515日完工,城西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工程已完成前期可行、环评、风评等报告编制,预计202012月底完工。

2、不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12月份我市7个国考、4个省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交账任务。2020年,将通过完成《运城市2020年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谋划的25个重点水污染治理项目,达到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实现突破性改善,11个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54.54%,所有监测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的任务目标。

3、全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2020年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完成率达到40%以上,县城达到30%以上。巩固中心城区6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严防水质反弹。11个省级工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三项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4、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对盐湖区、河津市、芮城县,河长巡河履职工作及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了月抽查,并对重大水事问题进行了督办。截至3月底,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巡河7087人次,印发河湖长制专题周报7期,督办重点水事问题1项。印发了我市《2020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平台作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部门联动、问题导向、水岸同治,监管严格、奖惩分明”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

5、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汾河入河排污口总计106个,对尚未完成整治的新绛煤化园、稷山泉稷能源、万荣夏村、河津阳村泄洪口等4个重点排污口2020年全部完成整治,彻底解决汾河流域排污口整治中的突出问题,所有入河排污口要建档立标、责任到人、规范管理。

6、扩大集中供暖管网铺设覆盖范围,加快地热井关闭步伐。2020年通过扩网和替代地热井方式,计划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0万平方米。其中发展解放路沿线集中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替代地热井14眼供热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整个工程计划6月底开工,10月底完工。对中心城区现有49眼地热井分类处置,计划关闭条件成熟的23眼,其余地热井待条件成熟时予以关闭。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一是坚持把矿山延续、变更做为行政许可先决条件,督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费用收缴到位;二是压实各县(市、区)矿山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增加年度土地修复面积;三是扎实推进露天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2020年底完成盐湖、临猗、夏县、平陆四县(区)184个矿点,334公顷土地修复治理任务。目前已完成设计及评审。

2、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运城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在草拟中,4月底将印发。2020年年底前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已完善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对河津、稷山共计2宗疑似污染地块纳入系统管理范围。  

3、强化固废危废污染防治。2019年,我市开展清废行动,排查相关企业(单位)2761家,发现问题601个,完成整改584个,完成率97%2020年将盯紧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大环境风险源,持续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合法、合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坚决遏制固废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019年至今,我市无进口固废入境报告。

三、坚持依法治污,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一)加快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按照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要求,4月底全面建成拥有5大平台、25个应用系统的智慧环保项目。实现对各类污染源精准管控、科学研判,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使我市生态环境能力建设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0年,确定重点排污单位的抽查比例为每季度至少8%,不少于46家次,抽查一般排污单位不少于95家次。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域开展专项联动执法。

(三)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201911月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9件,收缴罚款共计96.99万元;全市五类典型案件共计9件,其中查封、扣押6件;移送拘留3件。其中对媒体反映“风陵渡工业污水直排三门峡库区”案件及时查处,对涉案的芮城县金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取缔,并处50万元罚款,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德宝药物复配有限公司处5万元罚款,并责令按期整改,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积极同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支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建龙钢铁、高义钢铁等4起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相关案卷证据材料。

(五)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制信访”。设立信访接待室、开通了12369”电话举报热线、举报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局长信箱等环境信访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环境信访渠道。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7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23件,12369微信举报平台52件,来信来访2件。对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坚持及时受理、限期办理、按期回复,强力推动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

四、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落实市委出台的《运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五大专项行动,全力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程。坚持“清、拆、改、种、建”五治并举,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生产生活废弃物、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突出抓好农村改水、改路、改能、改房、改厕和村庄绿化工作,建立健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全面改变农村不良生活习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围绕“四替代两培育”,化肥总用量继续实现总量消减;重点抓好“两创新、四强化”,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编制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实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开展农膜回收行动。建全回收体系,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全市地膜覆盖面积基本实现零增长。减少污水直排耕地。2019年全市完成农村污水治理项目67个,2020年重点围绕改善汾河,涑水河流域污水直排,计划再建设32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五、着力营造全民共治生态环境的浓厚宣传氛围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日,积极开展举办环保知识竞赛、环保文艺主题演出、环保版面展览等活动,对《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印制宣传手册3万册,制作告示牌3200块、标语5000余条,在电视、报刊、杂志及政府部门网站、“双微”平台,定期全文发布《条例》内容。加强媒体平台宣传。开通环保“双微”平台,关注人数28580人。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在运城电视台开办《环保在行动》栏目,播放访谈类节目、专题节目共54期,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开展“宣教入企行”活动,不断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建立了13家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境教育体验和实践活动,运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运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厂开展向社会公众开放活动,增进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执法队伍培训。邀请中国环保研究院执行副会长李庆瑞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秦天宝教授对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进行环保知识讲座,传经送宝,进一步增强了生态环境干部职工的法规意识和底线意识。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0年市政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主抓手,找短板、强措施,坚决完成各项约束性指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运城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