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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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0年6月2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  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一、智慧检务工作现状及应用情况

近年来,按照省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建设原则,我院加大对智慧检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成了集核心机房、远程提讯室、网管中心、视频会议室于一体的局域网;建成了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决策、检务公开六大智慧检务平台;形成了全国、省、市、县四级检察纵向衔接,公、检、法、司横向联动的信息共享新型办案模式。

(一)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我们不断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目前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统计的办案管理模式,这些基础性工作,为检务智能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我们着力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6 系统)建设,实现了公、检、法、司案件网上直接对接,跨单位、跨部门共享。检察机关可以直接调用公安机关上传的起诉意见书、电子侦查卷宗;法院可以直接查看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政法委可以对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通过该系统,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接收办理案件2754件。

2019年,我们着力推进量刑建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推进了认罪认罚工作的落实。检察官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运用智能量刑模型计算并生成量刑建议书,为办案人员提供量刑参考意见,避免了同案不同判情况的发生。市院案件管理部门、检务督察部门通过该系统,对基层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进行了适时监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从去年上半年适用率8.66%,提升到年底87.1%,这项工作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

(二)实现了资源节约,高效快捷

按照以往办案模式,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庭审各个环节,办案人员需要复制大量纸质案卷,通过电子卷宗文书辅助智能化的应用,现在只需要通过刻录好的案卷材料光盘,便可查阅。例如我院办理的闻喜侯氏兄弟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三项犯罪一案,该案有12名被告人,案卷212册,光盘548张,起诉书44页。此类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的案件,办案人员只需要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个人账户,即可审阅所有案件材料;参与诉讼的20余名律师,通过我们提供刻录好的案卷材料光盘,便可查阅材料,极大方便了办案人员和律师阅卷,节省了阅卷时间,提高了阅卷的效率。近两年来,通过电子卷宗文书辅助智能系统,为律师提供查询和复制服务1932件次。

(三)实现了信息公开,提升服务

2018年,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的运用,向社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将大数据运用到为民服务中,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减少人民群众信访奔波劳累之苦,实现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功能。平台自开通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343件,网上公开法律文书3506份、重要案件信息390条,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诉求,赢得了民心。

(四)实现了智慧办案,提升质效

2018年以来,远程提讯、多媒体示证、无人机等智慧检务平台的运用,在检察办案、出庭公诉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很大提升。

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运用无人机调查取证成为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有力工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利用无人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2件,有力服务了汾河流域治理、蓝天保卫战等专项工作。201911月,市院在办理夏县泗交镇南沟太宽河自然保护区违建公益诉讼案件中,由于违建房依山傍水,取证难度大,我们抽调技术能手,驾驶无人机多角度进行取证,既有照相也有录像,第一时间固定了证据,辅助案件得以成功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业务办案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应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保障远程提讯552次898人,其中协助市县两级法院远程提讯3992人、远程庭审127160人,及时办理了一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开设赌场、虚假诉讼等重大案件,大大缓解了疫情期间提讯难、会见难、开庭难等难题,实现了线上“面对面、零距离”的提讯和审判。

现代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可以实现同步讯问、询问案件当事人,同步打印问话笔录,同步刻录制作光盘,同步封存入卷“四同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入办案工作区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多媒体示证系统在出庭作证、案件讨论和检委会会议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院办理的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庭审阶段,公诉人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将制作好的60余万字阅卷笔录和400多页审查报告电子资料,运用视频形式更直观更形象更明了地展示给庭审现场,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被告人认罪伏法。

(五)实现了科学分类,规范管理

为规范案款、案物管理,2017年市院投入40余万元,建设了高标准涉案财物管理室,采用智能物联柜和无线射频技术,实现了物证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安全化。在受理公安部门和下级院报送审查起诉案件随案移送的物证时,案件管理人员通过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录入移交物证清单内容,对物证拍照并导入照片,同时打码机打出两张内含芯片的条形码,一张贴在物证上,一张交由办案人保管,最后将物证入库存放。这套涉案财物管理平台还可以对涉案财物进行统计分析、盘点等操作,方便办案人员快捷地掌握整个涉案财物管理室中保管的物证种类和数量。

(六)实现了在线培训,提升能力

智慧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关键在于检察人员的应用能力和水平,为此我们加强学习培训,通过检答网、中检网、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在线学习的运用,为干警的政治学习和专业知识培训提供了平台。检答网是面向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理解和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由最高检、省院组织专家及时为检察人员答疑解惑。市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中,对“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层报最高检审查决定,是不是基层级人民检察院同意追诉,不管市级检察院同不同意追诉,都必须层报给最高检核准”这一问题产生了疑惑。如果采用以前的办法层层上报,邮寄材料、开会讨论等程序,需要的时间会很长。但在检答网上,229日提问,32日上午10点就收到了答复,实现了远程会诊。2019年上线以来,全市检察人员登录次数24281次,应用检答网共提出咨询问题179件,解答160件。今年上半年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25次;参加中检网政治理论知识培训班10余次;学习强国平均每人都达到了5000分以上,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责任。全市检察机关把智慧检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连年增加智慧检务资金投入,加大考察调研力度,努力探索智慧检务建设。市县两级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智慧检务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责任目标。市院党组多次听取技术部门关于智慧检务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分析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对于影响工作进程的资金投入、技术配备、人员培训、设备维运等问题,专项研究,面对面拍板,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狠抓业务培训,提高技术力量。硬件配备到位后,软件使用必须跟上。一方面狠抓检察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软实力。先后组织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另一方面,狠抓检察干警“智慧检务”应用能力,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应用系统培训班,学习统一办公系统中公文网上流转,内网信息发布,邮件、网盘应用基础知识;学习电子检务系统中安全文档管理系统、法律法规查询的应用;学习山西检察APP、检答网等子系统的应用等。通过一系列培训学习,参训人员掌握了培训内容,享受到网络化办公为事务性工作带来的便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发挥电子检务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网络管理,保障运行通畅。通过不间断的网络管理,不断优化网络环境,确保网络运行顺畅高效,全力保障检察办案与业务学习。市院每年完成网络终端保障服务600余次,巡检50余次,保障视频会议60余次,其他会议50余次。定期对网络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对技术用房进行巡检服务,提高网络安全防护管理能力,始终做到了业务不停、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

三、当前智慧检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智慧检务”工作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经费不足,建设不同步、不平衡的问题。智慧检务建设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购置,目前,多数基层院只完成上级硬性要求的项目,开发特色项目受到制约,影响了智慧检务建设的进度。

二是干警的应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智慧检务发展新需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仍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永恒课题。

三是技术力量不足,缺乏专业的信息技术人才。随着近几年的司法体制改革,部分基层院技术人员转隶、转岗,技术力量流失严重,很多基层院往往只有1名甚至没有专业人员,尤其是面对全院干警的技术维护、会议保障、检察信息等工作,以及越来越快的检察技术发展要求,基层院的技术力量明显不足。

四是办案模式和方式的转变,用科技手段解决业务难题的观念不强,整体性、系统性推进智慧检务的能力不够,检察技术与办案主业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坚持需求引领,创新工作机制,联系工作实际,强化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真正从战略和全局上认识、理解、把握好智慧检务工作,以智慧检务为载体,助推各项检察工作争上游、创一流。

二是更新观念,让科技更好地服务于本职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秉持开放心态,破除思维定式,深刻理解智慧检务建设对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维,坚持“建、学、用”并重,让科技真正为我所用。

三是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应用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加强内外合作等方式,提高检察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四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要继续发挥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政法机关之间设施、网络、平台、数据的互联和共享。

五是继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的信息录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互联互通和双向交流,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智慧检务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智慧检务”,为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