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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在我市调研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9 10:01:24    点击数:[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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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一行来我市,就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并举行座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杜自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振国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

岳普煜一行先后深入汾河流域(万荣段)沿黄1号公路护岸堤坝工程现场、庙前国考监测站点等地,对汾河入黄口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和汾河入黄口水污染防治及水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岳普煜对我市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立足黄河与汾河流域的特点,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在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流域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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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万荣县汇报了汾河流域(万荣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整体情况;万荣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与部分人大代表围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作了发言,就汾河流域规划管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岳普煜强调,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提出的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要求的生动实践,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相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持续做好汾河流域水土流失、荒沟治理等生态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要积极做好黄河、汾河文化保护工作,深入挖掘黄河、汾河文化旅游资源,以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汾河保护立法工作,特别是要运用好本次调研成果,研究吸纳各方意见,修改好、完善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以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立法推动汾河流域保护管理机制体制创新,推动汾河流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