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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9 17:30:00    点击数:[1491]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晋民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发展定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体推进理念、体制、机制、能力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运城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