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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3 15:49:00    点击数:[5603]

(2018年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为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意识,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发展,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下简称《国防教育法》)执法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对标法律规定要求,促进国防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长效机制有效运转,促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国防意识,巩固和加强国防建设,确保国防法律在我市正确实施,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国防教育方针、原则落实情况。

        2、小学和初级中学国防教育开展情况。

        3、学校开展军事训练情况。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国防教育情况和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履行国防教育职责情况。

        5、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国防教育经费落实保障情况。

        6、国防教育日长效机制运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国防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担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振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内司工委)主任杜卫国担任副组长,抽调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内司工委)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市政府及有关方面要严格对照法律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不足,认真整改,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于8月中旬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送贯彻实施法律的自查报告。

        2、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督促政府及有关方面,认真执行《国防教育法》,对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于今年8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送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9月上旬赴有关县(市、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检查了解《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

        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对法律实施情况客观评价,针对问题,中肯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5、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要认真研究。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6、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地开展执法检查,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