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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运城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超收使用方案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5:38:40    点击数:[3242]


(2003年11月29日运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山西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运城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03年市本极财政超收使用方案的议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市本级财政超收使用方案的说明,经过委员们审议并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03年市本级财政超收使用方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市本级财政超收使用方案的说明。超收收入在使用中如出现超过或低于预计财力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在保证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相应增加或调减支出。实际执行结果在本年度财政决算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