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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重视并加快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含氟 超标问题的议案》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5:59:50    点击数:[3272]


(2006年6月3日运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的1件议案,即《重视并加快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含氟超标问题的议案》(第0004号)。

会议认为,该议案就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人体健康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会议决定:

一、将《重视并加快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含氟超标问题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二、市政府对上述议案的办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责成有关部门具体办理,狠抓议案的落实工作。尤其是要加大投资力度。市、县两级政府都要把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列入“十一五”规划,每年都必须把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当年预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农村生活饮水工程良性运营。

三、市政府要在年终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上报告对议案的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对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监督。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