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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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91226日在运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今年110月份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月排名保持在全省前列,67月连续两个月排全省第一,改善率一直排全省第一。11月以来,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滑。截止1223日,综合指数5.89,同比下降0.8%,全省排名第8,降幅排全省第6;优良天数194天,同比减少22天,PM2.5累计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1%,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第147位(倒数22名)。

2、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截止1223日,全市除中心城区以外的12个县(市),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芮城县、夏县、垣曲县、永济市、绛县、平陆县、万荣县、闻喜县、临猗县、河津市、新绛县、稷山县。

综合指数低于中心城区的县(市)有6个,分别是芮城县4.58,夏县4.72,垣曲县5.08,永济市5.30,绛县5.841,平陆县5.86。综合指数高于中心城区的县(市)有6个,分别是万荣县6.22,闻喜县6.33,临猗县6.44,河津市7.53,新绛县7.69,稷山县7.94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省考核的11个断面中,优良水体占比考核目标为45.45%,实际完成54.54%,超目标9.09%;劣Ⅴ类水体占比考核目标为36.36%,实际完成18.18%,超目标18.18%。全市地表水改善率第一、二季度排全国第三名,第三季度排全国第二名。2019年,汾河入黄庙前断面、涑水河入黄张留庄断面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圆满完成全年退出劣Ⅴ类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讲政治的高度进行谋划部署。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运城市水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运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12个文件,召开29次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市长办公会,从不同角度对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转型、环保督察反馈整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33次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91次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为保障秋冬防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召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朱鹏市长出席并讲话,四位分管副市长具体部署了分管领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市人大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和立法支持力度,适时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审议通过《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准备发布实施,通过人大立法形式使之成为法律的“硬约束”。坚持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对21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深化结构性改革,严格淘汰过剩产能

一是严禁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和《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钢铁行业实施了山西建龙淘汰2630m³高炉减量置换1×1680m³高炉项目、高义钢铁淘汰2630m³高炉减量置换1×1680m³高炉项目,同比减少产能3万吨。

二是推进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按照市政府《关于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的通知》,2020年底前,我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任务325万吨。目前,已完成山西建龙钢铁公司、河津市河东焦化公司和河津市津鑫焦化公司共计138万吨焦炉淘汰过剩产能工作。同时通过实施关小上大、产能置换,建设山西至信宝能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吨焦化项目、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150万吨焦化项目和龙门集团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172万吨/年焦化项目。到2020年,我市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控煤”方面。今年我市继续加大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际完成228519户,完成率112.5%。其中全市煤改电已完成78357户,全市煤改气已完成15244户,全市集中供热已完成100198户,全市可再生能源取暖已完成8120户,全市城区及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完成10560户,平原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已完成16040户。强化“禁煤区”管控。加大煤质抽查检测力度,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民用散煤。建档民用散煤销售企业129家,并每月对民用散煤进行抽检,抽检覆盖率100%。严格淘汰燃煤锅炉,对盐湖区、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闻喜县全域范围内的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余县(市)全域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75台全部淘汰。

“治污”方面。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3825家,已取缔6159家,整改7506家,剩余160家全部停产整治。淘汰工业炉窑23台,升级改造859台。超低排放改造锅炉22台。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179家,VOCS治理456家。完成了山焦盐化四厂关闭和永济凯通印染搬迁。企业用电设施工况监管系统完成安装920 家企业 ,安装点位7635个。

“管车”方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完成机动车监控平台网络系统升级、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升级改造,确保新标准按时实施。在重点区域增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14套,共检测车辆496.9万辆,其中超标车辆4.8万辆,占比0.9%。强化油品质量监管,确保在售车用汽柴油达到国六标准。加强对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力度,完成5921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登记。加大进入中心城区冒黑烟车辆的查扣力度,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查扣与淘汰、报废同步推进,形成常态化。今年累计查扣处置冒黑烟车辆、闯禁行、抛洒等12996辆,其中处罚环保未达标冒黑烟车4060辆,处罚金额40.6万元。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取缔黑加油站点18个,收缴油品8.36吨,查扣车辆3台。

“降尘”方面。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全市在建工地298个,达“六个百分之百”的比例有所提高。占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39个,已全部安装视屏监测系统并联网。对32家“六个百分百”不达标工地责令停工,处罚104万元。开展降尘监测,对降尘污染严重的盐湖区和河津市下发督办函。1-11月份,全市降尘达国家要求标准9/Km2/日的11个,不达标的只有2,分别是河津13.1/Km2,芮城10.1/Km2。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检查,累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159个,并将相关问题移交相关管理部门。严查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48人次,车辆124车次,共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6起,罚款17起。

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印发《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一是强化监测预警。依靠“一市一策”团队,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统一应急预警标准,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秋冬防以来,我市一共启动了7次重污染天气预警。二是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橙色以上预警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坐阵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各司其职,严防死守,预警不解除,人员不离岗。三是进一步完善减排措施清单,全市91家重点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方案,2532家涉气企业制定了应急减排措施,在厂区明显位置安装“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四是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效果不达标的24个企业立案调查,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查封11起、处罚17起、罚款112万元。

(四)坚持保护治理,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

一是推进汾河生态修复。我市推进及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8项工程,治理长度63.2公里,其中:已完成28.1公里(汾河干流23.9公里,支流浍河4.2公里),在建8.3公里。

二是加快涑水河生态修复。实施尊村引黄工程向涑水河生态补水,保障河道生态流量,截至目前补水总量3300余万方。加快涑水河重点段治理,目前已治理河道长度127公里。今年1-11月份,省累计奖励生态补偿金1280万元。

三是加快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汾河、涑水河沿线直排河道的7家企业(排水量较大的如稷山泉稷能源公司、临猗县晨升商贸有限公司),已全部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间接排放企业全部执行行业排放标准。

四是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政府确定的18个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中,新绛县污水处理厂、稷山县污水处理厂、万荣县荣碧污水处理厂、闻喜县惠万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盐湖区城西污水处理厂、永济市污水处理厂、临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绛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保温提效工程、新绛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新绛县汾河流域乡村污水处理工程、闻喜县礼元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临猗县楚侯工业集聚区污水纳管工程、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等13项已完成,河津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万荣县三交河万荣段河道治理工程、绛县生活污水处理中心保温提效改造工程、夏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效改造工程、运城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等5项正在加快建设。

五是全面开展“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73个,整改销号272个,完成率99.6%

六是有序推进湿地建设。全市先后共实施湿地保护项目5个,其中张留庄湿地、河津、万荣汾河湿地保护工程已全面完成,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新绛汾河省级湿地公园项目正在按照总体规划的内容,有序进行建设。

七是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省下达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任务194个,已完成154个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装备配套率88.0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45%

(五)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加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今年总投资约2.8亿元,建设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置利用城区建筑垃圾能力200万吨。

二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完成国家首批名单409个地块的信息采集、填报,内审地块409个,市级质控数量165个。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启动原河津焦化厂、原稷山晋鹏焦化厂等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完成5个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整治。严控土壤农用污染,对化肥生产企业开展了78批次的监督抽检,在万荣县、临猗县开展反光膜试点,建设回收点12个,回收反光膜400余吨。

三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排查相关企业(单位)2761家,发现问题601个,全部完成整改,妥善处理高义钢铁违法倾倒钢铁废渣危及环境安全问题。今年我市无进口固废入境报告。

四是推进关闭取缔地热井。按照市政府对中心城区现有地热井“分期关闭、逐步取缔、依法规范、严格管理”的要求,今年已关闭了2个地热井,剩余的待完成集中供热替代后实施关闭。

(六)坚持防治并重,全方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全长310公里,包含雨水管网115公里,污水管网137公里,合流管网58公里。目前,合流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14.33公里,其他道路雨污分流工作按政府规划随道路改造或水系改造同步实施。

二是开展道路扬尘治理管控。开展了“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环卫提升行动,将每日清扫作业次数提高到2次以上,清扫保洁时间延长至16小时;洒水车每天作业频次增加至130余车次,机扫车增加至124车次。同时,对路域环境较差、物料运输车辆流量较大、扬尘问题严重的重点难点路段定期进行集中冲洗,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三是长效治理管控餐饮污染。对中心城区特别是三大夜市露天烧烤行为进行长效管控,实现建成区露天烧烤清零的管控目标。大力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市区和各县(市)主城区餐饮企业741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5623台,安装率75.8%

四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启动了运城市污泥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处理污泥67000余吨,生产肥料4000余吨。

五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重点对干河进行了治理。一是实施干河(条山街-涑水街)截污纳管工程,有效解决干河明渠段的污水直排问题。二是实施干河4.6公里河道清淤工程,共清淤1.9万方。三是对干河(货场路段)明渠进行了修复,清淤1830方。

(七)坚持立行立改,全力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以调度督查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任务清单,严格销号管理,全力推进整改。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2项整改任务,4项长期坚持,8项完成了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9项整改任务,9项已完成整改,10项达到整改序时进度;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6项任务中,79项已完成,其余7项正全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7项任务中,50项已完成,2项共性问题,长期坚持,其余5项任务有序推进。国家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920个,完成整改919个,正在整改1个。

(八)坚持严查重处,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2019年,我市通过开展2次联动执法集中核查、11次双随机抽查、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以及群众举报案件调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企业和单位1216家,发现问题580个,立案查处525件,罚款5999万元。其中四类典型案件68起,包括按日计罚5起,查封扣押22起,限产停产9起,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32起。今年共办结群众举报案件446件,全省平均分2.29分,我市得分3.66分,以显著的优势排名全省第一。

我市把打造“智慧环保”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坚持高起点谋划、成系统建设、保资金投入。近年新投入3280万元,实施大气、水立体监测能力和智慧环保建设,明年三月底将全面建成5大平台、25个应用系统的智慧环保系统。我市的环境能力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不足,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合力攻坚的态势,致使秋冬防以来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滑。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钢铁、焦化企业涉及居民搬迁,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的煤改气、工地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问题,推进迟缓。三是各地各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不够有力,效果不佳。四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脆弱,压力巨大。五是各级污染治理投入明显不足,大气、水重点治理项目推进缓慢。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强势发力、攻坚克难,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楼阳生书记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六个持续”和市政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的要求,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持续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扭转环境质量下滑和环境形势不利的局面。从现在起一直到冬防阶段,扭住空气质量改善这个关键环节,采取强力措施。水污染治理工程缓慢的问题,采取相关过程管控、约谈、现场督办、调度的手段强力推进。三是持续开展四个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施工工地和街道扬尘整治、打击黑加油站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四个专项行动,解决当前环境突出问题,提升环境质量。四是严防死守,做好汾河、涑水河水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采取超常措施,控制污水直排,抓好沿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达标排放。五是抓好燃煤管控,降低燃煤污染。建成区周边村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双改”不到位的,立即采取清洁煤置换措施,减少散煤燃烧污染;严管散煤,禁止高硫份、高灰分等不合格散煤销售、使用。六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通过重污染天气应对督查、强化应急减排举措、加强协调联动、层层压实责任,重点解决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监管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附件1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2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3 运城市住建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4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5  运城市公安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6 运城市能源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7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8 水务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9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10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11 畜牧发展中心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