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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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313日在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九楼会议厅举行。

313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主持了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①听取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②听取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③听取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④听取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⑤听取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⑥审议关于王龙章辞去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⑦审议关于召开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⑧审议关于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⑨其他事项。随后,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尚礼所作的关于《运城市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草案)》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杜卫国所作的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运城市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草案)》的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保安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文君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常国才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所作的关于王龙章辞去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说明及关于召开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之后,举行了分组会议,分组审议上述各项报告、议案、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龙章辞去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下午,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龙章辞去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

最后,安雅文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做好充分准备。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大会筹备组,拟由杜自立副主任担任大会筹备组组长,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都将参加会议的筹备工作。希望大会筹备组和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在杜自立同志的带领下,讲政治、讲纪律、讲程序、讲认真、讲担当、讲协作,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代会准备高质量的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为民履职的重要途径。希望各位组成人员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紧紧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这个重大课题,找准与自身所处行业、所从事工作的结合点,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瞄准政府工作难点,着眼社会热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形成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在“大运城”建设的实践中展现风采。三是要发挥好立法引领作用,推动法治运城建设。自市政府2016年发布实施《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对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火灾、噪音和伤人事故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因此,经过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把《运城市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纳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市政府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法规案。分组审议时,各位组成人员也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和内司工委的同志要认真梳理,进一步做好法规案的修改工作,也希望各位组成人员继续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更加符合全市发展的实际,顺应全市人民的期盼,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运城建设。最后,他要求,各位组成人员要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来自基层、联系广泛的优势,同心同德,求真务实,为加快“大运城”建设、实施“一区五带”发展规划贡献应有的力量。

本次常委会会议应出席人员41人,实出席人员35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副主任杜自立、侯伟建、郭宏、贾爱珍、张汪尤,秘书长赵振国,委员王凤婷、王炜、王群狮、付晓霞、朱建军、任爱梅、刘颖、闫小刚、孙建平、杜卫国、杨生荣、李绒、张占洲、张学礼、张新茜、相耀昌、胡文毓、原启民、曹来成、常国才、梁武军、景运欣、景雪变、雷茂端、裴红梅、谭荣芳、樊朝阳、薛国飞出席会议。副主任张守相,委员王龙章、刘增辉、张文娜、董建民、翟李强因事请假。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尚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文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机关调研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副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公安局负责人;运城日报社负责人;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人大联络室负责人。


会议议程

一、听取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二、听取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关于王龙章辞去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七、审议关于召开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九、其他事项。